[实用新型]香薰瓶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12815.7 | 申请日: | 2013-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993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杨文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文剑 |
主分类号: | B65D13/02 | 分类号: | B65D13/02;B65D81/3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2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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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香薰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瓶子,尤其涉及一种香薰瓶。
背景技术
现有香薰瓶均为整体结构,生产过程中需要一次成型,生产工艺复杂,加工难度大,坏品率高且美观性差,不适宜用作工艺摆件,可以说除了香薰瓶的功能外别无它用,功能单一。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生产,坏品率低、生产效率高、节省制造成本的香薰瓶。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香薰瓶,包括瓶体,其中,所述瓶体由上至下依次具有瓶盖、瓶身和瓶底,所述瓶盖上设有瓶口,所述瓶身上设有瓶腔,所述瓶口透穿所述瓶盖并与所述瓶腔连通,所述瓶盖粘接在所述瓶身的顶端。
作为优选,所述瓶底粘接在所述瓶身的底端。
作为优选,所述瓶体为方瓶,所述瓶口为圆口,所述瓶腔为圆腔,所述瓶口的直径小于瓶腔的直径。
作为优选,所述瓶盖、瓶身和瓶底均为光面透明水晶玻璃。
作为优选,所述瓶盖、瓶身和瓶底均为内部裹设有加强筋的光面透明水晶玻璃。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瓶盖和瓶身可单独生产加工,而后通过粘胶粘接成一体即可,瓶盖和瓶身单个结构比瓶体整体结构简单,同理,瓶底也可以单独生产而后与瓶身粘接,故此生产加工简单易操作,便于生产,坏品率低、生产效率高、节省制造成本。此外,瓶体为方瓶、瓶口为圆口以及瓶腔为圆腔的设计使得瓶壁更加厚实,且瓶壁对于瓶口和瓶腔的保护更加可靠,由此,也使其可以采用玻璃类材质制得、同时兼具很强的抗磕碰能力也更美观,非常实用。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瓶盖、瓶身和瓶底还可设置为内部裹设有加强筋的光面透明水晶玻璃,这能使其更加牢固,对光的折射点更多,更美观也更持久耐用,可以作为一件漂亮美观的工艺品摆设,一物多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1、瓶盖; 2、瓶身;
3、瓶底; 4、瓶口;
5、瓶腔; 6、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技术内容,请参阅以下有关本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与附图。
请参阅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香薰瓶,包括瓶体,其中,所述瓶体由上至下依次具有瓶盖1、瓶身2和瓶底3,所述瓶盖上设有瓶口4,所述瓶身上设有瓶腔5,所述瓶口透穿所述瓶盖并与所述瓶腔连通,所述瓶盖粘接在所述瓶身的顶端,所述瓶底粘接在所述瓶身的底端,所述瓶体为方瓶,所述瓶口为圆口,所述瓶腔为圆腔,所述瓶口的直径小于瓶腔的直径,所述瓶盖、瓶身和瓶底均为光面透明水晶玻璃,所述瓶盖、瓶身和瓶底均为内部裹设有加强筋6的光面透明水晶玻璃。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瓶体优选为方瓶,但不仅限于此,也可以是圆瓶或其他具有任意几何形状的瓶体,同理,所述瓶口优选为圆口,也不限于此,还可以是其他任意形状的口,所述瓶腔优选为圆腔,同样不限于此,其也可以是其他任意形状的腔。
但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可行实施例,并非用以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故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化,均同理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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