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LNG接收站利用压力能的BOG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04122.3 | 申请日: | 2013-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489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付子航;单彤文;刘方;冯亮;毕晓星;蒲波;屈长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C13/02 | 分类号: | F17C1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徐宁;关畅 |
地址: | 10001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lng 接收站 利用 压力 bog 处理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NG接收站BOG处理系统,特别是关于一种利用高压LNG自身压力能吸收冷凝低压BOG的LNG接收站利用压力能的BOG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LNG接收站一般承担着LNG的接收、存储和气化外输功能。由于LNG(Liquefied Natural Gas,液化天然气)是低温流体,尽管LNG设备有良好的绝热措施,但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由于热传导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量的BOG(Boiled Off Gas,蒸发气),随着BOG数量的不断增加,LNG存储系统内的温度和压力会随之升高。如果LNG储罐内部压力高于系统设定的安全泄放压力,就会导致罐顶安全阀开启,直接泄放BOG到火炬系统燃烧,以稳定系统的压力。这种大量泄放燃烧BOG的降压方式会造成天然气的巨大浪费。因此,BOG处理系统是LNG接收站设计阶段中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目前LNG接收站处理BOG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BOG再冷凝技术,是指LNG储罐内的BOG经压缩机加压后,与LNG储罐泵送的相同压力LNG,在再冷凝器中按照一定比例换热,加压后过冷的LNG利用“显冷”将大部分BOG冷凝,再经第二级泵加压,由气化器气化后送往高压输气管道,其应用条件是LNG接收站需要保持较高的外输流量需求。2、直接压缩技术,是将LNG储罐内的BOG直接抽出并经中压压缩机和高压压缩机依次加压至外输天然气管网所需压力后,直接进入外输管道送出,其应用条件也是要求有较高的BOG平均小时生成量,至少要满足低温气体压缩机连续运行的要求。
无论常规的BOG再冷凝技术还是非常规的BOG直接压缩技术,都需要配置BOG中压压缩机、复杂的BOG再冷凝器,或者配置一系列的中压压缩机和高压压缩机组,以及相关的低温管道和阀门、流量计。尤其在需要不同压力等级的外输天然气的情况下,还需要对外输高压天然气进行分路降压调控。这些传统技术都有工艺系统设计复杂、操作繁琐、一次性设备投资较高(还需考虑设备的备用问题)和能耗较高的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设备简单易行的LNG接收站利用压力能的BOG处理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一种LNG接收站利用压力能的BOG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在LNG接收站既有的天然气外输系统的高压LNG传输管线上分出高压LNG传输支路,所述高压LNG传输支路的输出端与一液-气引射混合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液-气引射混合器的输出端与一中高压气化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中高压气化器的输出端连接天然气用户短距离直送管道的输入端,所述液-气引射混合器还具有低压吸入口,所述低压吸入口与LNG储罐的蒸发气排出总管的输出端连接,所述蒸发气排出总管上设置有根据LNG储罐压力状况调节的蒸发气流量控制阀。
上述蒸发气排出总管上还设置有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的紧急关断阀和防止气体返流的单向阀。
上述高压LNG传输支路上还设置有调节进入所述液-气引射混合器LNG流量的LNG流量调节阀。
上述高压LNG传输支路上还分设LNG传输旁路,所述LNG传输旁路的输入端接在所述液-气引射混合器输入端前的所述高压LNG传输支路上,输出端接在所述中高压气化器的输入端上,所述LNG传输旁路上设置有旁路流量调节阀。
除上述高压LNG传输管线外,所述LNG接收站天然气外输系统还包括低压泵、缓冲罐、高压泵和气化器;其中所述低压泵的输出端连接所述缓冲罐的输入端,所述缓冲罐的输出端连接所述高压泵的输入端,所述高压泵的输出端连接所述高压LNG传输管线的输入端,所述高压LNG传输管线的输出端连接所述气化器的输入端,所述气化器的输出端连接天然气用户长输管道的输入端。
上述高压气化器的输出端与所述天然气用户长输管道的输入端之间还设置高压计量撬;所述中高压气化器的输出端与所述天然气用户短距离直送管道的输入端之间还设置中高压计量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204122.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