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混合动力式作业机械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97701.X | 申请日: | 2013-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668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8 |
发明(设计)人: | 坂本隆幸;河田健一;尾中正人;鸟居宏年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金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P9/04 | 分类号: | H02P9/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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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 动力 作业 机械 | ||
1.一种混合动力式作业机械,其特征在于,该混合动力式作业机械具有:
作业机(1);
发动机(2),其对上述作业机(1)提供动力;
助力电动机(3),其用于对上述发动机(2)进行助力;
再生装置(4),其对上述作业机(1)在加速时产生的过剩能量或者在减速时产生的惯性能量进行再生;
发电机(5),其通过由上述再生装置(4)再生的能量进行发电;
变流器(6),其将由上述发电机(5)发电得到的交流电压转换为直流电压;
逆变器(7),其将由上述变流器(6)转换得到的直流电压转换为驱动上述助力电动机(3)的交流电压;以及
控制装置,其根据上述发动机(2)的负载控制上述发电机(5)的发电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式作业机械,其特征在于,
采用在上述变流器(6)与上述逆变器(7)之间不连接实质上对电力进行蓄电的蓄电器而利用直流环节部(10)进行连接的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式作业机械,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装置具有:
发电量判定部(6b),其判定上述发电机(5)通过上述作业机(1)在加速时产生的过剩能量或者在减速时产生的惯性能量能够发电的发电量是否为与上述发动机(2)的负载相当的电力以上;以及
发电量控制部(6c),当上述发电量判定部(6b)判定为上述发电机(5)能够发电的电力为与上述发动机(2)的负载相当的电力以上时,控制上述发电机(5)的发电量,以使得上述发电机(5)的发电量成为与上述发动机(2)的负载相当的发电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动力式作业机械,其特征在于,
上述再生装置(4)是液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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