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GPS车载追踪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85279.6 | 申请日: | 2013-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551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发明(设计)人: | 金碧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真智客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5/102 | 分类号: | B60R25/102;B60R25/33;H04W4/02;G01S19/16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汤喜友 |
地址: | 528311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gps 车载 追踪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GPS车载追踪器。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的普及,汽车被盗也日益增多。许多汽车上装设有防盗装置,但目前的防盗装置的告警方式一般通过喇叭发出警报声或通过车灯闪烁,若车主不在汽车附近,则无法得知防盗装置的提示,从而无法对盗车的非法行为采取及时补救措施,另外,上述告警方式显然会影响他人。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于提供一种GPS车载追踪器,其能够提高汽车的安全性,降低被盗的可能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GPS车载追踪器,其包括底壳、盖体和电路板;底壳和盖体之间构成一封闭的收容空间,电路板收容于该收容空间内,电路板上设有处理器、GSM通信模块、GPS通信模块、振动传感器和可充电蓄电池;可充电蓄电池用于给处理器、GSM通信模块、GPS通信模块和振动传感器供电,GSM通信模块、GPS通信模块和振动传感器均连接处理器。
该GSM通信模块为四频段GSM通信模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上述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方便放置于车内任意隐蔽的位置,具有便携式免安装的优点,其在偷车者撬动车门或强制推移汽车时,可自动发送报警信号至车主的手机或电脑,进行远程报警,不管车主身居何处,都能收到警报,还可过手机或计算机远程查看汽车的地理位置,发生警报的时间,以便选择最合适的交通工具赶到现场,或者提供信息协助警方追踪被盗汽车,安全性和智能化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GPS车载追踪器的较佳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GPS车载追踪器的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请参见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GPS车载追踪器,其较佳实施方式包括底壳100、盖体200和电路板(图未示)。
底壳100和盖体200之间构成一封闭的收容空间,电路板收容于该收容空间内,电路板上设有处理器30、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全球移动通信系统)通信模块10、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通信模块20、振动传感器40和可充电蓄电池50。
可充电蓄电池50用于给处理器30、GSM通信模块10、GPS通信模块20和振动传感器40供电。GSM通信模块10、GPS通信模块20和振动传感器40均连接处理器30。
该GPS通信模块20通过卫星系统获取GPS车辆定位信息,该GPS车辆定位信息包括日期时间、经度、纬度、海拔高度、速度及行驶路径等信息。处理器30将GPS通信模块20的GPS车辆定位信息通过GSM通信模块10发送至车主的手机或计算机,以方便车主查看汽车的历史行驶轨迹或实时位置。
该振动传感器40用于侦测停车后车辆所发生的振动并生成对应的振动感应信号,例如,当偷车者撬动车门或强制推移汽车,该振动传感器40即可生成振动感应信号。
处理器30接收到振动感应信号时,即通过GSM通信模块20发送警报信号至车主的手机或计算机,以提醒车主汽车可能正处于被盗状态,如此,车主即可通过手机或计算机远程查看汽车的地理位置,发生警报的时间,以便选择最合适的交通工具赶到现场,或者提供信息协助警方追踪被盗汽车,安全性和智能化高。
本实施例中,该GSM通信模块10为四频段GSM通信模块,可进行全球漫游。
上述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方便放置于车内任意隐蔽的位置,具有便携式免安装的优点,其在偷车者撬动车门或强制推移汽车时,可自动发送报警信号至车主的手机或电脑,进行远程报警,不管车主身居何处,都能收到警报,还可过手机或计算机远程查看汽车的地理位置,发生警报的时间,以便选择最合适的交通工具赶到现场,或者提供信息协助警方追踪被盗汽车,安全性和智能化高。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变形,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变形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佛山市真智客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佛山市真智客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18527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