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前副吊耳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62933.1 | 申请日: | 2013-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109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发明(设计)人: | 邬海益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千汇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3/04 | 分类号: | B60K13/04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代忠炯 |
地址: | 3156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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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前副吊耳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配件技术领域,具体讲是一种用于排气管的前副吊耳。
背景技术
前副吊耳是一种安装于汽车底盘下部的排气管吊耳,用于悬挂汽车排气管,减少排气管本身产生的震动和噪音,同时降低排气管对车内带来的震动。现有的前副吊耳一般为椭圆形,所述前副吊耳上端的半径等于前副吊耳下端的半径,这种结构使得前副吊耳承载力较小,容易发生断裂,导致排气管在汽车行驶的过程中容易脱落,使用寿命较低;另外,现有的前副吊耳减震效果较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承载力较大的、不容易断裂的、减震效果较好的前副吊耳。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前副吊耳,它包括吊耳本体,所述吊耳本体上端设有用于与汽车底架连接的第一连接通孔,所述吊耳本体下端设有用于与排气管连接的第二连接通孔,所述第一连接通孔与第二连接通孔之间设有第三通孔,所述吊耳本体的为类“葫芦”型结构,所述吊耳本体下端的直径大于吊耳本体上端的直径。
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优点是:所述吊耳本体下端直径大于吊耳本体上端的直径,使得前副吊耳的承载力较大,不容易发生断裂,从而使得排气管不容易脱离,使用寿命较长;所述第三通孔使得前副吊耳具有较好的变形量,可以降低排气管的震动和噪音,同时使得排气管更具有韧性,不容易断裂;所述吊耳本体为弹性体,使得前副吊耳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
作为优选,所述第三通孔不位于吊耳本体的截面宽度最短处,使得前副吊耳具有足够的变形长度,不容易断裂,且降低排气管的震动和噪音,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
作为优选,所述第三通孔为“n”字型通孔,所述第二连接通孔位于第三通孔的正下方,使得第二连接通孔具有较大的承载力,不容易发生断裂,进而使得排气管不容易脱落。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连接通孔外侧沿周向设有第一环形凸起,所述第二连接通孔外侧沿周向设有第二环形凸起,所述第一环形凸起的高度等于第二环形凸起的高度,所述环形凸起使得连接通孔的深度加长,进一步加强前副吊耳的韧性,使得前副吊耳连接更加牢固,不容易断裂,结构较简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前副吊耳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方向的剖视图。
如图所示:1-吊耳本体,2-第一连接通孔,3-第二连接通孔,4-通孔,5-第一环形凸起,6-第二环形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前副吊耳,它包括吊耳本体1,所述吊耳本体1上端设有用于与汽车底架连接的第一连接通孔2,所述吊耳本体1下端设有用于与排气管连接的第二连接通孔3,所述第一连接通孔2与第二连接通孔3之间设有第三通孔4,所述吊耳本体1的为类“葫芦”型结构,所述吊耳本体1下端的直径大于吊耳本体1上端的直径。
所述吊耳本体1下端直径大于吊耳本体1上端的直径,使得前副吊耳的承载力较大,不容易发生断裂,从而使得排气管不容易脱离,使用寿命较长;所述第三通孔4使得前副吊耳具有较好的变形量,可以降低排气管的震动和噪音,同时使得排气管更具有韧性,不容易断裂;所述吊耳本体1为弹性体,使得前副吊耳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
所述第三通孔4不位于吊耳本体1的截面宽度最短处,使得前副吊耳具有足够的变形长度,不容易断裂,且降低排气管的震动和噪音,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
所述第三通孔4为“n”字型通孔,所述第二连接通孔3位于第三通孔4的正下方,使得第二连接通孔3具有较大的承载力,不容易发生断裂,进而使得排气管不容易脱落。
所述第一连接通孔2外侧沿周向设有第一环形凸起5,所述第二连接通孔3外侧沿周向设有第二环形凸起6,所述第一环形凸起5的高度等于第二环形凸起6的高度,所述环形凸起使得连接通孔的深度加长,从而进一步加强前副吊耳的韧性,使得前副吊耳连接更加牢固,不容易断裂,结构较简单。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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