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翻锅棒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147062.6 | 申请日: | 2013-03-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209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 发明(设计)人: | 戴文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P1/00 | 分类号: | A23P1/00 |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8 | 代理人: | 杨宝兰 |
| 地址: | 301714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翻锅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翻锅棒;特别是涉及一种食品行业用翻锅棒。
背景技术
食品行业有些工序需要用蒸汽锅煮制食物,食物在煮制过程中需要对食物进行翻动,以保证食物受热均匀的同时,调料也能够均匀渗入食物中,因此翻锅棒被食品行业普遍采用,目前使用的均为木质材料的翻锅棒,木质材料长时间使用后,油渍等污垢进入木质内部清洗会越来越困难,特别是木质会逐渐腐蚀,时常会有腐蚀的木渣掉入煮锅内,影响食品质量。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安全卫生的食品用翻锅棒。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翻锅棒,包括,圆形棒材的第一主体和变径收缩后的第二主体,第二主体的长度小于第一主体的长度。
所述第二主体的末端向内收缩。
所述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为中空的不锈钢材料,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的壁厚为1.5-2mm。
一种翻锅棒,包括,圆形棒材的第一主体和变径收缩后的第二主体和第三主体,所述第二主体和第三主体变径在第一主体的两端;第二主体和第三主体的长度小于第一主体的长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翻锅棒采用变径结构,使用者操作更加方便;翻锅棒工作端向内收缩,减小工作端与煮锅的接触面积,操作更加省力;另外,翻锅棒选用不锈钢材料,清洗方便,卫生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翻锅棒第一实施例的平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翻锅棒第二实施例的平面示意图。
图中:
10. 第一主体 20.第二主体 30.第三主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第一实施例,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翻锅棒,翻锅棒为一中空圆形棒材,棒材的高度可以根据使用场地和使用者的高度进行适当选择,翻锅棒包括,第一主体10和变径收缩后的第二主体20,第一主体10和第二主体20为一体;变径收缩在适宜人体手握的适当位置,收缩后的第二主体更容易用力,第二主体20的长度小于第一主体10的长度,一般情况下第一主体长度为100cm,第二主体长度为50cm;所述第二主体20的末端向内收缩,第二主体20的末端直接与煮锅接触,收缩后的末端可以减小与煮锅的摩擦力,更方便搅拌。另外,所述第一主体10和第二主体20为中空的不锈钢材料,一般选择直径50mm,变径后的直径为35mm为宜,第一主体10和第二主体20的壁厚为1.5-2mm,中空的不锈钢重量轻,操作方便,不锈钢表面光滑容易清洗,保证该工序的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实施例,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翻锅棒,翻锅棒为一圆形棒材,包括,圆形棒材的第一主体10和从第一主体两端分别变径收缩的第二主体20和第三主体30,第二主体20和第三主体30的长度小于第一主体10的长度。本实施例与第一的材料以及其它条件均与第一实施例相同,故在此不再赘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未经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14706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内胆顶板与箱壳的连接结构
- 下一篇:一种节能型防霜冰箱风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