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实验室专用抽屉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46820.2 | 申请日: | 2013-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441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江旭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创美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88/20 | 分类号: | A47B88/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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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实验室 专用 抽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实验室专用抽屉。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实验室专用抽屉用于放置各类实验室用品,但是实验室用品种类繁多,形状、功能、放置所需的放置空间不同。现有的实验室专用抽屉不适用对物品进行分类放置。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实验室专用抽屉,包括面板、连接于面板的底板及侧板,所述侧板上设有多个间隔设置的凸起,相邻两个凸起之间设有插槽,所述实验室专用抽屉还设有隔板,所述隔板插接于相邻两个凸起之间的插槽中,所述凸起设有朝向斜上方的上斜面。
进一步的,所述实验室专用抽屉设有多个隔板,设置于实验室专用抽屉前后两端的隔板的高度高于设置于中间的隔板的高度。
进一步的,所述实验室专用抽屉还设有压板,所述压板上端设有垂直于板面凸起的压持部,所述压板与所述隔板插接于同一插槽中。
进一步的,所述实验室专用抽屉设有多个隔板及多个压板,相邻两个隔板的内侧设置分别设置压板,且两个压板的压持部相对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压板的凸起为条形。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实验室专用抽屉在其内部设置隔板,便于使用者分类放置物品。并在凸起上设置上斜面,保护物品不受损伤。同时设置压板,压持固定物体,保证物体放置稳定。本实用新型的实验室专用抽屉可根据情况设置隔板间距,满足不同体积大小的物品的放置需要,且实验室专用抽屉结构简单,制造工序简单、强度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的实验室专用抽屉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二的实验室专用抽屉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实验室专用抽屉10,包括用于使用者抽拉的面板11、连接于面板11的底板13、侧板15及设置后部的背板。本实用新型的实验室专用抽屉10还设有隔板17。所述隔板17相对于面板11平行,并固定插接于实验室专用抽屉10中,可将实验室专用抽屉10内部的空间分隔为多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便于物品的分类放置。
底板13及侧板15垂直并固定连接于面板11,侧板15上设有多个间隔设置的凸起151,相邻两个凸起151之间设有间隙形成插槽153。插槽153平行于面板11,隔板17可插接于相邻两个凸起151之间的插槽153中。在本实施例中,凸起151为侧板15通过冲压一体成型而成,其间的插槽153为冲裁而成,插槽153长度小于隔板17竖直高度的二分之一。凸起151设有朝向斜上方的上斜面1511及朝向斜下方的下斜面1512。上斜面1511、下斜面1512对称设置。上斜面1511、下斜面1512可保证放置实验室器皿时,凸起151不会碰撞损伤器皿。可以理解的是,实验室专用抽屉10可设置多个隔板17,各个隔板17的高度可相同,也可不同。在本实施例中,实验室专用抽屉10前后两端的隔板17的高度高于设置于中间的隔板17的高度,以避免使用者在抽推抽屉时,抽屉内的物品移位掉出。
如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第二实施例中的实验室专用抽屉20与实施例一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实验室专用抽屉20还设有压板29,所述压板29上端设有垂直于板面凸起的压持部291,压板29可与一个隔板27插接于同一插槽253中,压板29上端的压持部291可压持于实验室专用抽屉20中所放置的物品。可以理解的是,使用时可在相邻两个隔板27的内侧设置分别设置压板29,且压板29的压持部291相对设置。从而使两个压板29分别压持物体两侧上部,是物体不会移位。压板29的压持部291在本实施例中为条形,可以理解的是,其可设置为块状、球状、点状或杆状,其形状可根据所压持的物体进行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实验室专用抽屉在其内部设置隔板,便于使用者分类放置物品。并在凸起上设置上斜面,保护物品不受损伤。同时设置压板,压持固定物体,保证物体放置稳定。本实用新型的实验室专用抽屉可根据情况设置隔板间距,满足不同体积大小的物品的放置需要,且实验室专用抽屉结构简单,制造工序简单、强度高。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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