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示棒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06704.8 | 申请日: | 2013-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049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刘立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立祥 |
主分类号: | G09F13/22 | 分类号: | G09F13/22;B60R21/02;F21L4/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1 | 代理人: | 刘祖芬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警示 | ||
1.一种警示棒,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一个本体,该本体的其中一端包括有一个空间,该空间内设置有摄录装置与发光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本体呈棒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摄录装置为能用以摄录影像与声音并储存成电子档案的摄录装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本体的另一端,设置有击破装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击破装置为具有尖锥状的结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空间内置有一个套体,该摄录装置与该发光装置配置于该套体内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套体内还配置有电池。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空间外缘配置有一个护盖。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本体上设置有用以操作该摄录装置与该发光装置启闭的开关。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棒,其特征在于,该本体摆置于一个架体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立祥,未经刘立祥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106704.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末端集中布线的DDC自控系统
- 下一篇:一种电控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