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固定台的手印泥盛放板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05652.2 | 申请日: | 2013-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575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8 |
发明(设计)人: | 倪明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倪明华 |
主分类号: | B44C5/00 | 分类号: | B44C5/00;A47G1/12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蒙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4 | 代理人: | 徐小蓉 |
地址: | 200431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固定 印泥 盛放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手印泥固定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固定台的手印泥盛放板。
背景技术
人们通常采用拍照、摄像或录音等方式来记录某个特殊时期以留作纪念,除了上述方式之外,目前兴起了一种留下手印模的风潮,比如周岁婴儿的手脚印、结婚纪念留下的爱心永恒手印等等,都具有巨大的保存纪念意义。这些均需要用到手模手印泥,该类手印泥一般装载于专用的手印泥盒或框体中以便长时间保存。
通常保存手印泥的手印泥盒是一种具有凹孔或碗状的盒体或框体,在盒体(框体)的凹孔(碗状)空腔内盛放手印泥,盒体上可以设置盒盖也可以不设置。但是此类方式有一个弊端,手印泥干燥后会收缩体积导致手印泥与盒体内壁脱离,容易产生掉落的情况。手印泥材质较软,反复碰撞其他物体后容易对手印泥表面的印记造成损伤。
为了弥补上述缺陷,现在通常在盒体内部设置双面胶或乳白胶等粘合方法固定,这种固定方式的问题在于手印泥、粘合剂和盒体分别是三种不同材质很难长期存放固定,细微的移动或抖动,就会使手印泥、胶体和盒体三者之间脱落。而且手印泥在未干透前与胶体之间是没有粘性的,使用起来更繁琐。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根据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带有固定台的手印泥盛放板,通过在盛放板上设置固定台,并使固定台至少一侧壁与盛放板之间构成内凹槽口,以完成手印泥的固定效果。
本实用新型目的实现由以下技术方案完成:
一种带有固定台的手印泥盛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盛放板上固定设置有至少一个固定台,所述固定台至少一侧侧壁与所述盛放板之间构成内凹槽口。
所述固定台至少两侧侧壁分别与所述盛放板之间构成内凹槽口。
所述内凹槽口为楔形槽口状。
所述固定台的表面上开设有狭长状固定槽,所述的固定槽槽口截面积小于槽底截面积。
所述的狭长状固定槽构成图案、文字和几何图形。
所述固定台的表面上开设有固定孔,所述的固定孔孔口截面积小于孔底面积。
所述的固定孔数量至少有三个,且至少三个所述固定孔不在同一直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使用方便且外型美观,固定效果好,可以长期保存,可以使用简便的工具就可以完成手印泥的造型和固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A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B-B剖视图;
图5是图3中C-C剖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结构示意图;
图7是图6的D-D剖视图;
图8是图6中E-E剖视图;
图9是图3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特征及其它相关特征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便于同行业技术人员的理解:
如图1-9所示,图中标记1-11分别为:盛放板1、固定台2、固定台表面3、图案4、固定槽5、槽口6、槽底7、固定孔8、孔口9、孔底10、内凹槽口11。
实施例一:本实施例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在盛放板1上固定设置有四个正方形的固定台2,为了保证固定台2对于印泥的固定效果,图2中显示固定台2的侧壁与盛放板1之间构成内凹槽口11,固定台2的侧壁为楔形状。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固定台2的数量以及内凹槽口11的数量,也可以改变凹槽口11的形状。
本实施例在使用时将手印泥压在盛放板1上覆盖固定台2所在的区域,手印泥受到压力贴附于固定台2上,近而压入固定台2侧壁的内凹槽口11中,在印泥干燥后因为受到内凹槽口11内角度限制的原因,印泥无法从固定台2中脱出,进而达到很好的固定效果。
实施例二:本实施例如图3、图4所示,除固定台2外,本实施例的其余结构与实施例一相同。本实施例中采用了呈六边形的固定台2的设计,为了保证印泥固定效果,本实施例中固定台2的侧壁与盛放板1之间的内凹槽口11为楔形槽口状。
为了进一步增强固定效果,本实施例还在固定台表面3上贯通开设有狭长状的固定槽5。狭长状的固定槽5构成的图案4为“un”字样,实际使用中,可根据需要改变固定槽5的排列分布以构成任意图案4,如此设置,使得该盛放板保证使用效果的同时,还更加人性化的具有了观赏和纪念意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倪明华,未经倪明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10565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