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市政道路局部加固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52187.0 | 申请日: | 2013-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448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肖策;姜云龙;穆佳;张鹏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C11/16 | 分类号: | E01C11/16;E01C3/04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张金亭 |
地址: | 300301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市政道路 局部 加固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道路加固结构,特别是一种市政道路局部加固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横跨道路的预留沟、预埋电缆排管和箱涵等地下构筑物很多,回填材料压实度往往很难达到设计要求,尤其在雨季或施工工期紧的条件下,压实度更难保证。因此,需要探索出新的道路局部加固结构来解决这个难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能够适用市政道路局部加固的结构。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市政道路局部加固结构,该加固结构位于横跨道路的地下构筑物的正上方,为固定在道路内的至少一层土工格栅。
所述土工格栅包括两层,第一层土工格栅固定在路基表面,且沿道路纵向每侧宽出地下构筑物台背回填边坡顶边线至少3m,横向以道路边线为界;第二层土工格栅固定在基层表面的透层油上,且沿道路纵向每侧至少宽出地下构筑物台背回填边坡顶边线至少1m,横向以道路边线为界。
所述第一层土工格栅为双向钢塑土工格栅,所述第二层土工格栅为玻璃纤维土工格栅。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1)土工格栅增加了道路的纵向和横向的抗拉强度;2)土工格栅增加了道路的整体强度,可以抵抗局部不均匀沉降;3)土工格栅的使用,节省了人力、物力的消耗;4)提高了道路的质量,施工成本低,安全可靠;5)简便易行、效率高、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平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层土工格栅固定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层土工格栅固定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层土工格栅,2、U型钉,3、乳化沥青稀浆封层,4、地下构筑物,5、地下构筑物台背回填边坡,6、基层,7、沥青面层,8、中粗砂,9、第二层土工格栅,10、镀锌水泥钢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图3,一种市政道路局部加固结构,该加固结构位于横跨道路的地下构筑物4的正上方,为固定在道路内的至少一层土工格栅。
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土工格栅包括放置在路基表面的第一层土工格栅1和第二层土工格栅9,第二层土工格栅9放置在基层6表面的透层油上,所述第一层土工格栅1用U型钉2固定,所述第二层土工格栅用镀锌水泥钢钉10固定。
上述实施例的施工方法:
一)施工横穿道路或位于道路上的构筑物4时,主体施工完成后,采用中粗砂8进行台背回填,并分层夯实,然后进行路基土分层填筑与碾压;
二)碾压完成后,在路基顶部放置第一层土工格栅1,且沿道路纵向每侧宽出地下构筑物台背回填边坡5顶边线至少3m,横向以道路边线为界,采用线径2.85mm的U型钉2按照1.5m×1.5进行固定,相邻土工格栅段单体之间的搭接长度为横向15cm,纵向20cm搭接处应绑扎牢固;
三)第一层土工格栅1铺设完成后,铺设水泥稳定碎石层,形成道路基层6,在基层6表面喷洒透层油,透层油采用道路沥青AL-1型。在透层油上放置第二层土工格栅9,沿道路纵向每侧至少宽出地下构筑物台背回填边坡5顶边线至少1m,横向以道路边线为界,采用线径2.85mm的U型钉2按照1.5m×1.5进行固定,相邻土工格栅单体之间的搭接长度为横向15cm,纵向20cm搭接处应绑扎牢固;
四)在第二层土工格栅9固定后,在第二层土工格栅9上以及曝露的基层表面上喷洒ES-2型乳化沥青稀浆封层3,形成沥青面层7的粘结层;
五)在沥青面层7的粘结层上铺设沥青面层7。
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一层土工格栅选用GSZ80-80双向钢塑土工格栅,第二层选用GG80-80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当构筑物4回填部位产生差异沉降时,通过两层土工格栅将荷载分配到两侧路面上,能够防止路面发生变形。在本实施例中,采用了两层土工格栅,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此,也可采用单层或多层土工格栅,并且土工格栅的位置可处于道路的路基、基层或面层内,具体层数和所处位置应根据道路路基、回填质量及天气等因素确定。
尽管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并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未经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05218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双层结构的轿壁和包括它的电梯
- 下一篇:一种轨道检查仪检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