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增压柴油机活塞燃烧室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08912.4 | 申请日: | 2013-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815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陈怀望;孟祥山;高巧;陆荣荣;林欣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B23/00 | 分类号: | F02B2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王立民 |
地址: | 230022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增压 柴油机 活塞 燃烧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内燃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增压柴油机活塞顶部形成的燃烧室。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生产的小缸径增压直喷柴油机中,活塞顶部的ω形燃烧室广泛应用。这种燃烧室的结构、形状、尺寸及活塞顶的位置对缸内气体运动和油气混合都有较大的影响,因而直接影响发动机的性能及排放。特别对于国V以上排放,要求PM和NOx的排放都比较低,降低PM就要求有足够多的空气,油气能够充分混合且燃烧完全。但燃烧充分的情况下,热量释放多,就会导致燃烧室内温度、压力较高,就容易导致NOx增多,就必须采用较多的EGR来减小NOx的生成,EGR增多,相应进入缸内空气的量就会减少,所以必须加大燃烧室的容积,进入充足的空气让燃料充分燃烧,所以国V排放以上柴油机一般都采用较大容积的燃烧室;减少涡流比,加强发动机的进气;通过采用较小压缩比的措施减少NOx排放。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增压柴油机活塞燃烧室,通过合理设计增加燃烧室容积,降低发动机压缩比,使发动机性能、排放达到最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增压柴油机活塞燃烧室,该燃烧室为设置在活塞上部的ω形燃烧室,所述活塞具有一中心轴线,所述ω形燃烧室的中心轴线与所述活塞中心轴线重合,所述ω形燃烧室底部中央为锥形凸台,锥形凸台顶部形成锥顶圆弧;
所述锥形凸台通过过度曲面延伸至燃烧室底部平面;
所述燃烧室底部平面通过底部过度圆弧延伸至喉口;
所述喉口形成圆柱段开口。
作为优选,所述锥形凸台顶部的锥顶圆弧半径为4mm。
作为优选,所述锥形凸台的锥角为98°~103°。
作为优选,所述燃烧室底部平面宽度为2.5~3.5mm。
作为优选,所述底部过度圆弧半径为6~7mm。
所述底部过度圆弧与喉口之间有喉口过度圆角。
作为优选,所述喉口过度圆角半径为3~4mm。
所述喉口与活塞上表面形成开口过度圆角。
作为优选,所述开口过度圆角半径为2.5~3.5mm。
作为优选,所述ω形燃烧室直径为47.6~49.6mm,喉口直径为43.3~45mm,深度为14.7~15.7mm,锥形凸台顶面到活塞顶面高度为5.4~6.5mm。
燃烧室底面采用锥形凸台,增大了燃烧室的容积,在进气过程可容纳更多新鲜空气,同时减小了燃烧室凸台的导流效果,减小涡流比,有利于发动机的进气。
附图说明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增压柴油机活塞燃烧室纵剖面图。
符号说明
1 活塞 27 开口过度圆角
2 ω形燃烧室 A ω形燃烧室直径
21 锥形凸台 B 喉口直径
22 锥顶圆弧 C 燃烧室深度
23 燃烧室底部平面 D 燃烧室底部平面宽度
24 底部过度圆弧 I 锥形凸台顶面到活塞顶面高度
25 喉口过度圆角 α 锥形凸台锥角
26 喉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推广,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正如上述背景技术中的描述,为了解决燃烧室容积不足,使发动机压缩比增大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增压柴油机活塞燃烧室。
参考图1所示,该燃烧室为设置在活塞1上部的ω形燃烧室2,所述活塞1具有一中心轴线,所述ω形燃烧室2的中心轴线与所述活塞1中心轴线重合,所述ω形燃烧室2底部中央为锥形凸台21,锥形凸台21顶部形成锥顶圆弧22;所述锥形凸台21通过过度曲面延伸至燃烧室底部平面23;所述燃烧室底部平面23通过底部过度圆弧24延伸至喉口26;所述喉口26形成圆柱段开口。
为保证发动机具有较低的压缩比(一般在16.5以下),需要尽量增大燃烧室的体积,喉口直径与燃烧室深度的比值在2.9~3.0之间比较合适;同时保证燃烧室口部面积小于70%的活塞表面积,使油雾尽量喷到燃烧室里面,不发生燃油喷射到缸壁上的情况。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008912.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医疗器械维修锤
- 下一篇:一种整体式旋转热管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