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草剂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310734752.6 | 申请日: | 2013-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515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李兴彪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 |
主分类号: | A01N65/08 | 分类号: | A01N65/08;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3 | 代理人: | 吴秉中 |
地址: | 3118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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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草剂 组合 | ||
1. 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重量百分含量的以下组分:活性成分5-17%,增效剂1-10%,乳化剂2-12%,水65-91%;所述的活性成分为山核桃树皮提取物,所述的增效剂为甲酸、水杨酸、苯甲酸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混合物,所述的乳化剂为十二烷基苯磺酸钠、OP-10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混合物;
所述的山核桃树皮提取物采用以下方法制备:
1)将山核桃树皮烘干,然后用粉碎机粉碎至100目,然后用3-4倍于山核桃树皮重量的甲醇,温度控制在40-55℃持续回流提取5-6小时,再超声处理13-15min,进行固液分离,收集滤液,备用;
2)将步骤1)中的滤液在水浴温度100℃下,设定进液流速为280-300mL·min-1,用真空薄膜浓缩装置进行闪蒸浓缩至原体积的2-3%,得到山核桃树皮提取物。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含量为6-15%,优选为8-10%。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增效剂的含量为2-9%,优选为5-8%。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乳化剂的含量为4-11%,优选为6-9%。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水的含量为70-88%,优选为75-80%。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温度为50℃,持续回流提取时间为5.5小时,超声处理时间为14min。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进液流速为290mL·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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