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体呼吸器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713536.3 | 申请日: | 2013-1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851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 发明(设计)人: | 朱志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州恒之泰医化设备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2B7/00 | 分类号: | A62B7/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吕军林 |
| 地址: | 317300 浙江省台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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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气体 呼吸器 | ||
1.一种气体呼吸器,包括中空的罐体,罐体的壁体上设有相通的进气口和出气口,其特征在于,进气口位于罐体的侧壁上,出气口位于罐体的顶部,在罐体内设有圆筒形的筒体,筒体的上口部与罐体顶部的内表面密封连接在一起,出气口位于筒体的径向范围内,筒体的下口部与罐体的底部之间具有间隔,在罐体的底部设有与内部相通的排污管;在罐体的侧壁上设有与其内部相通的加液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的下口部形成有若干齿状凸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体呼吸器,其特征在于,在罐体的外侧设有与其内部相通的联通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体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联通器包括底管,与底管相通的内立管和外立管分别与罐体和筒体相连接,内立管的出口位于罐体的内壁上,外立管的出口位于筒体的内壁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体呼吸器,其特征在于,在罐体内设有用于限定罐体内液面高度的液位器,液位器与位于罐体外侧的出液管相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体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位器包括横管和两根竖直地连接在横管上的竖管,横管与出液管相通,两根竖管的上口部平齐且均敞开,其中一根竖管位于筒体内,另一根竖管位于筒体与罐体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气体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液管呈U形,出液管的出口略高于竖管的上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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