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辅助治疗鼻咽癌的中药在审
申请号: | 201310705486.4 | 申请日: | 2013-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215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24 |
发明(设计)人: | 苏燕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燕敏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4 | 分类号: | A61K36/8984;A61P35/00;A61K35/586;A61K35/648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213200 江苏省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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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辅助 治疗 鼻咽癌 中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药的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辅助治疗鼻咽癌的中药。
背景技术
鼻咽癌为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多见于我国南方的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江西等省,男性发病率为女性的2~3倍,我国病例报道年龄分布在3~90岁,但30~50岁是高发年龄区。目前治疗鼻咽癌的中药领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一是效果不够明显,二是见效比较迟缓。许多鼻咽癌患者因药物不能有效抑制咽喉肿瘤生长、转移、扩散,影响了带瘤生存的时间,患者及其家属对此不够满意。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疗效高,服用方便的辅助辅助治疗鼻咽癌的中药。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辅助治疗鼻咽癌的中药,由下列重量份的材料制成:灵芝10-20份,麦冬10-15份,龟板6-10份,蜈蚣2-6份,太子参10-30份,山楂10-15份,石斛10-15份,三七4-8份。
进一步地说,所述的药物按照常规制备技术制备成中药冲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水丸剂或片剂型的其中一种。
本发明的优点是利用最新技术和手段进行摊牌试验研制而成的,对鼻咽癌术后或放化疗后的患者有良好的治疗作用和恢复效果,且服用方便。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结合以下实施例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一种辅助治疗鼻咽癌的中药,由下列重量份的材料制成:灵芝20份,麦冬15份,龟板10份,蜈蚣6份,太子参30份,山楂15份,石斛15份,三七8份;所述的药物按照常规制备技术制备成中药冲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水丸剂或片剂型的其中一种。
实施例2,一种辅助治疗鼻咽癌的中药,由下列重量份的材料制成:灵芝15份,麦冬12.5份,龟板8份,蜈蚣4份,太子参20份,山楂12.5份,石斛12.5份,三七6份;所述的药物按照常规制备技术制备成中药冲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水丸剂或片剂型的其中一种。
实施例3,一种辅助治疗鼻咽癌的中药,由下列重量份的材料制成:灵芝10份,麦冬10份,龟板6份,蜈蚣2份,太子参10份,山楂10份,石斛10份,三七4份;所述的药物按照常规制备技术制备成中药冲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水丸剂或片剂型的其中一种。
应理解,该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发明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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