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废铝回收箱无效
申请号: | 201310664281.6 | 申请日: | 2013-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623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雷文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澳铝业(台山)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25/38 | 分类号: | B65D25/38 |
代理公司: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 代理人: | 华辉 |
地址: | 529200 广东省江门***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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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回收 | ||
1.一种废铝回收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本体和一转动轴,
所述箱本体具有由左、右、前、后侧板围合形成的内腔,前侧板的外表面在竖直方向固设有轴套,所述箱本体还具有一用于封闭和打开内腔底部的底板,所述底板其第一端与后侧板底部通过铰接件铰接,底板其第二端可绕所述铰接件转动,且底板第二端转动至前侧板底部时可封闭箱本体内腔底部;
所述转动轴包括一轴本体、一转动臂和一短轴,所述轴本体穿设于所述轴套内并可在轴套内转动,所述转动臂和短轴分别固设于轴本体上部和底部,短轴与轴本体互相垂直且位于前侧板下方,当转动转动臂时,所述短轴可随之转动至与前侧板互相平行或互相垂直的位置,短轴和前侧板互相垂直时,可将位于前侧板底部的底板第二端卡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铝回收箱,其特征在于,转动臂转动至与前侧板互相平行的位置时,所述短轴转动至与前侧板互相垂直的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铝回收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臂和轴本体互相垂直,且转动臂和短轴互相垂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铝回收箱,其特征在于,在左、右侧板顶部设有一对供叉车的叉臂插入的通槽;或者,在前、后侧板顶部设有一对供叉车的叉臂插入的通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铝回收箱,其特征在于,在底板的底部设有一对供叉车的叉臂插入的通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铝回收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轴本体其表面设有凸起,轴本体穿设于前侧板外表面的轴套内,且所述凸起抵靠于轴套的上边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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