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混合除草剂在审
| 申请号: | 201310655104.1 | 申请日: | 2013-12-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865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 发明(设计)人: | 石振龙;黄娟;张宝俊;邢刚;彭永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P13/00;A01N33/18 |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218 | 代理人: | 徐冬涛;尹慧晶 | 
| 地址: | 211318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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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含啶嘧磺隆 氟乐灵 混合 除草剂 | ||
1.一种含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该除草剂以啶嘧磺隆与氟乐灵为主要有效成分,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质量比为1~80:1~8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该除草剂中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质量比为1:1~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该除草剂中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质量比为1:1~1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该除草剂中啶嘧磺隆与氟乐灵的质量比为1:1~7。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中所述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啶嘧磺隆与氟乐灵二者在除草剂中的质量百分含量为1~85%。
6.根据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啶嘧磺隆与氟乐灵二者在除草剂中的质量百分含量为10~45%。
7.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中所述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它以啶嘧磺隆与氟乐灵为主要有效成分和农药上允许的助剂配制成任意一种剂型。
8.根据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剂型为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乳油、微胶囊剂。
9.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混合除草剂在草坪苗前或苗后早期除草中的应用。
10.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混合除草剂在防除草坪中各种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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