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土壤重金属污染固化剂在审
| 申请号: | 201310646654.7 | 申请日: | 2013-12-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941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 发明(设计)人: | 王鉴;孙均衡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浩泰水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9K17/40 | 分类号: | C09K17/40;C09K101/00 |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 地址: | 266500 山东省青岛市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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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土壤 重金属 污染 固化剂 | ||
1.一种土壤重金属污染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计,包含以下物质:有机粘结剂3~7份,活性激发剂0.5~2份,氢氧化钠3~10份,木质素磺酸钠10~15份,铝酸钠20~25份,聚乙烯醇20~3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土壤重金属污染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粘结剂沥青,或者改性沥青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所述土壤重金属污染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计,包括以下物质:有机粘结剂4~7份,活性激发剂0.8~1.7份,氢氧化钠4~9份,木质素磺酸钠11~14份,铝酸钠21~24份,聚乙烯醇22~28份。
4.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所述土壤重金属污染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计,包括以下物质:有机粘结剂3份,活性激发剂0.5份,氢氧化钠3份,木质素磺酸钠10份,铝酸钠21份,聚乙烯醇22份。
5.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所述土壤重金属污染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计,包括以下物质:有机粘结剂5份,活性激发剂1.7份,氢氧化钠6份,木质素磺酸钠13份,铝酸钠23份,聚乙烯醇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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