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630711.2 | 申请日: | 2013-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848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发明(设计)人: | 王海伟;田攀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蓝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6 | 分类号: | A61K36/9066;A61P7/00;A61P29/00;A61P15/00;A61K3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济纬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马娟娟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活血 中药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中药组合物,特别涉及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
背景技术
气滞血瘀,是指气滞和血瘀同时存在的病理状态。其病变机理是:一般多先由气的运行不畅,然后引起血液的运行瘀滞,是先有气滞,由气滞而导致血瘀,也可由离经之血等瘀血阻滞,影响气的运行,这就先有瘀血,由瘀血导致气滞,也可因闪挫等损伤而气滞与血瘀同时形成。气滞血瘀证,是气机郁滞而致血行瘀阻所出现的征候,多由情志不舒,或外邪侵袭引起肝气久郁不解所致。主要临床表现:胸胁胀问,走窜疼痛,急躁易怒,胁下痞块,刺痛拒按,妇女可见月经闭止,或痛经,经色紫暗有块,舌质紫暗或见瘀斑,脉涩。病机分析:本证以情志不舒,同时伴有胸胁胀问、刺痛,女子月经不调为诊断要点。肝主疏泄而藏血,具有条达气机,调节情志的功能,情志不遂或外邪侵袭肝脉则肝气郁滞,疏泄失职,故情绪抑郁或急躁,胸胁胀问,走窜疼痛;气为血帅,肝郁气滞,日久不解,必致瘀血内停,故渐成胁下痞块,刺痛拒按;肝主藏血,为妇女经血之源,肝血瘀滞,瘀血停滞,积于血海,阻碍经血下行,经血不畅则致经闭、痛经。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涩,均为瘀血内停之症。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配比组成:
川穹20-30份,菊花20-30份,杜仲15-20份、郁金15-20份,白蒺藜15-20份,丹皮15-20份,天南星15-20份,益母草5-15份,黄连5-15份,山楂5-15份,广藿香3-5份g、虎杖15-25g、车前子15-25g、瞿麦15-25g、冬瓜片11-18g、赤小豆11-18g、通草10-15g、茯苓10-15g、滑石4-6g和桂枝4-6g。
在以上方案的基础上,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配比组成:
川穹25份,菊花25份,杜仲18份、郁金18份,白蒺藜18份,丹皮18份,天南星18份,益母草12份,山楂12份,广藿香4份g、虎杖18、车前子18g、瞿麦18g、冬瓜片15g、赤小豆15g、茯苓12g、滑石5g和桂枝5g。
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组方配伍科学,本发明具有清下焦湿热,清热利尿,通经络,用于活血通络的功效;成本低,易吸收,增强体质。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配比组成:
川穹25份,菊花25份,杜仲18份、郁金18份,白蒺藜18份,丹皮18份,天南星18份,益母草12份,山楂12份,广藿香4份g、虎杖18、车前子18g、瞿麦18g、冬瓜片15g、赤小豆15g、茯苓12g、滑石5g和桂枝5g。
具体的制备方法如下:
按量称取上述组合物,500目粉碎,将粉碎后的组合物加入500份水中,文火煎熬30min,过滤,弃滤渣,即得中药液。
实施例2
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配比组成:
川穹20份,菊花20份,杜仲15份、郁金15份,白蒺藜15份,丹皮15份,天南星15份,益母草5份,黄连5份,山楂5份,广藿香3份g、虎杖15g、车前子15g、瞿麦15g、冬瓜片11g、赤小豆11g、通草10g、茯苓10g、滑石4g和桂枝4g。
具体的制备方法如下:
按量称取上述组合物,500目粉碎,将粉碎后的组合物加入500份水中,文火煎熬30min,过滤,弃滤渣,即得中药液。
实施例3
一种用于活血通络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配比组成:
川穹30份,菊花30份,杜仲20份、郁金20份,白蒺藜20份,丹皮20份,天南星20份,益母草15份,黄连15份,山楂15份,广藿香5份g、虎杖25g、车前子25g、瞿麦25g、冬瓜片11-18g、赤小豆18g、通草15g、茯苓15g、滑石6g和桂枝6g。
具体的制备方法如下:
按量称取上述组合物,500目粉碎,将粉碎后的组合物加入500份水中,文火煎熬30min,过滤,弃滤渣,即得中药液。
上述实施例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可按照所限定范围列举出若干个实施例,因此在不脱离本发明总体构思下的变化和修改,应属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蓝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未经青岛蓝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630711.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