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玛咖保健酒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310600883.5 | 申请日: | 2013-11-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717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 发明(设计)人: | 邵利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楚雄三平裕康商贸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A61K36/8945;A61P1/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11433 | 代理人: | 周红力;姜莹 |
| 地址: | 675000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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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保健酒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玛咖保健酒,其特征在于,所述玛咖保健酒是用基酒浸泡玛咖、枸杞子、龙眼肉、大枣、山药、覆盆子和肉桂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玛咖保健酒,其中,所述基酒为白酒或黄酒。
3.玛咖保健酒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玛咖保健酒为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玛咖保健酒。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相对于100ml的基酒,玛咖的用量为3-10g、枸杞子的用量为2-8g、龙眼肉的用量为2-10g、大枣的用量为2-8g、山药的用量为1-5g、覆盆子的用量为1-6g、肉桂的用量为0.5-5g。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相对于100ml的基酒,玛咖的用量为5-8g、枸杞子的用量为3-6g、龙眼肉的用量为3-6g、大枣的用量为3-6g、山药的用量为2-3g、覆盆子的用量为2-5g、肉桂的用量为1-3g。
6.根据权利要求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玛咖、枸杞子、龙眼肉、大枣、山药、覆盆子和肉桂的粒径为20-30目。
7.根据权利要求3-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用基酒对玛咖、枸杞子、龙眼肉、大枣、山药、覆盆子和肉桂进行超声提取。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超声提取的方法包括:.
(1)将玛咖、枸杞子、龙眼肉、大枣、山药、覆盆子和肉桂破碎成20-30目的粗粉末,放入提取容器内并加入基酒,常温浸泡24-72h后超声提取16-24h获得浸提液。
(2)对超声提取获得的浸提液进行过滤,去除杂质,获得上清液,再用管式离心机进行过滤,获得滤液,将滤液自然沉淀30-60天获得酒精度为35-50的上清液。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在超声提取的过程中,温度为30-70℃,超声的频率为25-50Hz,超声的功率为15-30KW。
10.根据权利要求3-6、8和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基酒为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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