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由拼接的发光屏幕构成的组合屏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581611.5 | 申请日: | 2010-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442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23 |
发明(设计)人: | 罗杰·A·哈贾 | 申请(专利权)人: | Prysm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60 | 分类号: | G03B21/60;H04N9/31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余朦;王艳春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拼接 发光 屏幕 构成 组合 | ||
1.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包括多个相互靠近设置的显示屏幕单元的组合显示屏幕,其中两个相邻的显示屏幕单元沿着公共边界相互交接,每个显示屏幕单元包括主动式图像显示区域,所述图像显示区域包括平行发光条纹,所述平行发光条纹吸收一个或者多个扫描光束的光以便发出可见光来生成由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扫描光束所携带的图像,并且全部延伸到所述显示屏幕单元的每个边缘,使得在两个相邻显示屏幕单元边界处,一个显示屏幕单元的边缘发光区域的边缘到另一显示屏幕单元的边缘发光区域的边缘之间的距离相当于或者小于图像像素的尺寸,
其中,所述两个相邻显示屏幕单元方向相向,使得一个显示屏幕单元的平行发光条纹平行于另一显示屏幕单元的平行发光条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在每个显示屏幕单元中,所述平行发光条纹延伸到该显示屏幕单元的每个边缘处,以使得所述平行发光条纹的边缘与该显示屏幕单元最近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小于三个相邻平行发光条纹总宽度的一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每个显示屏幕单元的总发光面积和每个显示屏幕单元的总面积的比例大于5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两个相邻的平行发光条纹发出两种不同颜色的光,并且
所述显示屏幕单元的其中之一具有与所述平行发光条纹垂直的边缘,并且在该显示屏幕单元的边缘处,所述显示屏幕单元中某种颜色的发光条纹与另一相邻显示屏幕单元中相同颜色的发光条纹在该两个相邻显示屏幕单元的公共边界处对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显示屏幕单元的其中之一具有与所述平行发光条纹构成一定角度的边缘,并且在该显示屏幕单元的边缘处,所述显示屏幕单元中某种颜色的发光条纹与另一相邻显示屏幕单元中相同颜色的发光条纹在该两个相邻显示屏幕单元的公共边界处对齐。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显示屏幕单元的其中之一具有两个相邻边缘互相垂直的形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显示屏幕单元的其中之一具有两个相邻边缘构成不等于90度交角的形状。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两个互相相邻的显示屏幕单元具有两种不同的形状。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每个显示屏幕单元均具有相对于所述屏幕的表面的发射角,所述发射角沿着所述屏幕的表面的两个不同方向是一致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显示屏幕单元的结构使得一个屏幕的主动显像区在与另一相邻屏幕的交界处的边缘与该另一相邻屏幕的主动显像区在该交界处的最近边缘相互隔开,隔开的距离小于四个相邻发光条纹的总宽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Prysm公司,未经Prysm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58161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