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选择性美白祛斑剂及其在化妆品的应用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562956.6 | 申请日: | 2013-1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053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 发明(设计)人: | 李想;张卫红;鲁朝纲;史钰 | 申请(专利权)人: | 陕西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8/64 | 分类号: | A61K8/64;A61K8/362;A61K8/49;A61K8/44;A61K8/365;A61K8/36;A61Q19/02;A61Q19/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710054 陕西省西安***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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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选择性 祛斑 及其 化妆品 应用 | ||
1.一种具有选择性美白祛斑功效复配制剂化妆品的组方,其组方是由基因肽复配剂、渗透剂和制剂成型辅料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选择性美白祛斑功效复配制剂化妆品的组方中的基因肽复配制剂,其特征在于:是由杜鹃花酸寡肽、抗坏血酸寡肽、传明酸寡肽、维甲酸寡肽、曲酸寡肽、羟基酸寡肽、鞣花酸寡肽中的一种或几种组成。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基因肽复配制剂的配比,其特征在于:配方以重量百分比计
杜鹃花酸1~18%、抗坏血酸0~12.5%、传明酸0~12.5%、维甲酸0~12.5%、鞣花酸0~12.5%、曲酸0~12.5%、羟基酸0~12.5%、二胜肽0~12.5%、三胜肽0~12.5%、四胜肽0~12.5%、五胜肽1~12.5%、六胜肽0~12.5%、七胜肽0~12.5%、八胜肽0~12.5%、九胜肽0~12.5%、十胜肽0~12.5%。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基因肽复配制剂的制备工艺,其特征在于:
在强碱或强酸条件,在-85℃~200℃发生成肽键反应。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基因肽制剂配比的优选比例,其特征在于:杜鹃花酸1~18%、抗坏血酸0~12.5%、传明酸0~12.5%、维甲酸0~12.5%、鞣花酸0~12.5%、曲酸0~12.5%、羟基酸0~12.5%、二胜肽0~12.5%、三胜肽0~12.5%、四胜肽0~12.5%、五胜肽1~12.5%、六胜肽0~12.5%、七胜肽0~12.5%、八胜肽0~12.5%、九胜肽0~12.5%、十胜肽0~12.5%。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基因肽制剂配比的最佳比例,其特征在于:杜鹃花酸5~8.85%、抗坏血酸0~8.85%、传明酸0~8.85%、维甲酸0~8.85%、鞣花酸0~8.85%、曲酸0~8.85%、羟基酸0~8.85%、二胜肽0~8.85%、三胜肽0~8.85%、四胜肽0~8.85%、五胜肽0~8.85%、六胜肽0~8.85%、七胜肽0~8.85%、八胜肽0~8.85%、九胜肽0~8.85%、十胜肽0~8.85%。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选择性美白祛斑功效复配制剂化妆品的组方中的渗透剂,其特征在于:
植物精油:0.01~5%,氮酮0~5%,卡毕醇0~5%。
制备工艺:将植物精油、氮酮和卡毕醇混合均匀即可。
优选比例为:
植物精油:0.05~3.5%,氮酮0~3.5%,卡毕醇0~3.5%。
制备工艺:将植物精油、氮酮和卡毕醇混合均匀即可。
最佳配比为:
植物精油:0.1~3.5%,氮酮0~2.5%,卡毕醇0~2.5%。
制备工艺:将植物精油、氮酮和卡毕醇混合均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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