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面板及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554959.5 | 申请日: | 2013-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7627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2-01 |
发明(设计)人: | 刘韵宜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G02F1/13357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006 | 代理人: | 梁挥,鲍俊萍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面板 液晶 显示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液晶面板及液晶显示装置,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具有量子点荧光材料的液晶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由于液晶显示装置(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具备体积小、高画质、低消耗功率、无辐射等优点,近年来已成为显示装置的主流。一般而言,液晶显示装置常用的背光源有冷阴极荧光灯(Cold-Cathode Fluorescent Lamp,CCFL)背光源以及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LED)背光源等等,其中发光二极管背光源因其省电、体积小以及反应速度快等优点而逐渐被应用在可携式显示装置以及电视的背光模块上。一般而言,常用的白光发光二极管封装多采用蓝光发光二极管芯片搭配上钇铝石榴粉(Yttrium Aluminum Garnet,YAG),其具有封装方便及体积小的优点。
另一方面,近年来量子点(quantum dot)荧光材料已逐渐被应用于发光二极管中来取代钇铝石榴粉等传统有机荧光材料,用于背光模块中。具体而言,量子点荧光材料是由数个或数十个原子所构成的准零维度(quasi-zero-dimensional)纳米材料,由于量子点荧光材料内部的电子在三度空间的运动都会受到局限,故其光电特性与块状(bulk)型态的荧光材料差异极大。举例而言,在受到相同的激发光源照射之后,不同尺寸的量子点荧光材料会发出不同波长的二次光线。若将不同尺寸的量子点荧光材料混合,并以相同的激发光源照射这些经过适当混合后的量子点荧光材料,将可同时产生多种不同波长的二次光线。
相较于传统的有机荧光材料,量子点荧光材料的发光具有较佳的发光效率,因此,若将量子点荧光材料应用于液晶显示器的背光源中,将有助于提升液晶显示器的彩色饱和度。然而,量子点荧光材料虽可改善液晶显示器的彩色饱和度,但却面临白点色坐标偏移的问题。因此,如何改善量子点荧光材料所导致的白点色坐标偏移的问题,实为目前亟欲解决的问题之一。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面板,其具有良好的色彩饱和度以及白色表现。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具有良好的色彩饱和度以及白色表现。
本发明的液晶面板具有多个红色像素区、多个绿色像素区与多个蓝色像素区。液晶面板在红色像素区的晶穴间隙大于液晶面板在绿色像素区的晶穴间隙,且液晶面板在红色像素区的晶穴间隙大于液晶面板在蓝色像素区的晶穴间隙。
本发明的液晶显示装置包括一背光源以及前述的液晶面板。背光源包括一激发光源以及一量子点荧光材料。背光源的发光频谱在波长介于400纳米至500纳米之间具有相对极大亮度峰值BL1,背光源的发光频谱在波长介于500纳米至580纳米之间具有相对极大亮度峰值BL2,而背光源的发光频谱在波长介于580纳米至780纳米之间具有相对极大亮度峰值BL3,BL2/BL1>0.65,且BL2/BL3>1。
基于上述,本发明的实施例的液晶面板及液晶显示装置藉由控制红色像素区、绿色像素区、蓝色像素区的晶穴间隙,以改善量子点荧光材料所导致的白点色坐标偏移的问题,进而具有良好的色彩饱和度以及理想的白点的色坐标位置。
附图说明
图1A是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一种液晶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图1B是图1A中区域A的液晶面板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2是图1的背光源的发光频谱图。
图3A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一种液晶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图3B是图3A中区域B的液晶面板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100、300:液晶显示装置
110:背光源
111:激发光源
113:量子点荧光材料
115:导光板
200、400:液晶面板
210:主动元件阵列基板
220、420:彩色滤光基板
221:第一基板
223:黑矩阵
225a、425a:红色滤光膜
225b、425b:绿色滤光膜
225c、425c:蓝色滤光膜
230:液晶层
427:覆盖层
L:照明光束
R:红色像素区
G:绿色像素区
B:蓝色像素区
h1、h2、h3、t1、t2、t3:厚度
d1、d2、d3:晶穴间隙
BL1、BL2、BL3:亮度峰值
A:区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554959.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显示器
- 下一篇:液晶显示装置及液晶显示装置的驱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