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食品制品的提供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310551856.3 | 申请日: | 2013-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214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0 |
发明(设计)人: | 末松大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末松大吉 |
主分类号: | A23L1/00 | 分类号: | A23L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李林 |
地址: | 日本福冈县***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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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品 制品 提供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制品的提供方法,其将食品制造过程中所添加物的物质,依重量或体积的比例依附在食品上,供消费者了解添加物的含量,以提升消费者对食品的信任度。
背景技术
食品占据人类生活的一大部分,且对于每天所食用的食品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食品安全被消费者莫大的关注,因此,该食品在制造过程中所添加的物质,对消费者来讲非常重要,唯有清楚了解食品的添加物及含量,消费者才能安心使用,以确保自己不会超过摄取添加物的量。
因此,一般市售的食品或商品需清楚处标示食品或商品的成份、原料、产品、制造年月日……等信息,并将其记载在食品或商品的包装成足以令人了解的位置。然而,该记载的信息至消费者手中时,当中信息可能遭窜改或伪造,使得消费者接受到的信息与食品的内容不符,不仅蒙蔽正确信息,更影响消费者选择产品的意愿,也造成消费者对所载信息的不信任度,导致消费者无法安心选择食品。
有鉴于消费者对食品的不信任感,而无法安心选购食品,发明人提供一种方法,其将食品原料制成粉末样品(参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9-5656号公报),再将粉末样品依附或提供在食品上,而能与食品一同展示或贩卖,使消费者能明确了解该食品的原料及添加物的内含量比例,以作为选购食品的依据,加强消费者的信任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制品的提供方法,该食品的品质受到添加物的强力影响,而利用原料的粉末样品虽能了解食品品质的信息,但仅获知具有该物质,却无法得知其内含量,所以专利文献1所载的技术,对于消费者获知添加物的信息仍有所不足。
有鉴于上述方法的缺失,因而改良一种食品制品的提供方法,其将该食品在制造过程中所添加的物质的至少一种实体或仿真物,将其揭示并依附在食品上,并与食品一同展示或贩卖,令消费者能安心选购食品。
关于上述所指的食品是指以营养素的摄取、嗜好为目的的饮食物,如:生鲜食品、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加工食品、嗜好食品、调味用材料、健康食品、饮料、加工原料、汉方药、中药……等;而食品内所添加的物质则是指食品在制作过程中基于加工或保存的目的,在食品中添加、混合或湿润……等其他方法所使用者,其中也包含化学调味料、甜味剂……等。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食品制品的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主要是提供具有至少一种添加物的食品或食品制品,并提供该添加物的总重量、总体积、总体积外观或依相对比例的实体或仿真物,且将该实体或仿真物揭示或依附在食品或食品制品上的密封体内,而能与食品一同包装、展示或贩卖。
一种食品制品的提供方法,其主要是提供具有砂糖或盐的食品或食品制品,并提供该砂糖或盐的总重量、总体积、总体积外观或依相对比例的实体或仿真物,且将该实体或仿真物揭示或依附在食品或食品制品上的密封体,而能与食品一同包装、展示或贩卖。
该密封体放置在食品或食品制品的包装、贩卖或展示周遭能看到的范围内。
该实体或仿真物的相对比例是与总重量、总体积、总体积外观的1/2、1/3、1/4、3/2、5/2,以便置入密封体。
该密封体是记录媒体或环境记录物。
该密封体至少一部分为透明的。
该密封体与食品或食品制品不连通。
该密封体为单数,其内含的总体积、总体积外观或依相对比例的实体或仿真物为复数个食品或食品制品的总和。
因此,本发明方法是在食品中所添加的物质的至少一种,将添加物以重量、体积、体积外观或依相对比例制成一种实体或仿真物,然后将其揭示或依附在食品上,以便于与食品一同展示或贩卖;其中,该添加物为食品内的添加物、砂糖或盐的实体或仿真物,而实体或仿真物则依食品内的添加物、砂糖或盐的总重量、总体积、总体积外观为依据,将其作成等量的实体或仿真物;也可将实体或仿真物以食品的添加物、砂糖或盐的总重量、总体积、总体积外观为依据,将其依食品内含的添加物、砂糖或盐的相对比例作成实体或仿真物,可直接揭示或展示在消费者面前,供消费者参考以作为选购依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第1具体实施方式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第2具体实施方式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第3具体实施方式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第4具体实施方式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食品;2-容器;3-容置槽;4-添加物;5-密封体;6-包装纸;7-隔板;9-陈列架;10食品;12饮料;A-食品制品。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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