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眼科装置及眼科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45143.6 | 申请日: | 2013-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99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相川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B3/15 | 分类号: | A61B3/15;A61B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3 | 代理人: | 迟军;李艳丽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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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科 装置 方法 | ||
1.一种眼科装置,该眼科装置通过使用投影到被检眼的眼底的聚焦标记来进行自动聚焦,并通过使用摄像单元来对所述眼底的眼底图像进行摄像,该眼科装置包括:
眼底照明单元,其被配置为照明所述眼底;
聚焦单元,其被配置为进行所述自动聚焦;
聚焦状态确定单元,其被配置为确定由所述聚焦单元获得的聚焦状态;以及
控制单元,其被配置为根据由所述聚焦状态确定单元获得的确定结果,来控制由所述眼底照明单元对所述眼底提供的照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在由所述聚焦确定单元获得的所述确定结果不大于第一阈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单元通过开启所述眼底照明单元来设置所述眼底的观察状态,并且
在所述确定结果不大于第二阈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单元通过关闭所述眼底照明单元来设置所述眼底的摄影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阈值被设置为大于所述第二阈值。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与第一聚焦状态检测区域相比,将第二聚焦状态检测区域设置为更窄,所述第一聚焦状态检测区域作为将所述第一阈值与所述确定结果相比较的聚焦状态检测区域,所述第二聚焦状态检测区域作为将所述第二阈值与所述确定结果相比较的聚焦状态检测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当在所述聚焦单元的操作期间散焦量变得不大于预定值时,所述控制单元开启所述眼底照明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当自所述聚焦单元的操作开始起经过了预定时间段时,所述控制单元开启所述眼底照明单元。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在所述聚焦状态确定单元完成获得对焦状态的操作之后,所述控制单元逐渐增加所述眼底照明单元的亮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所述聚焦标记包括至少一对聚焦标记,并且所述自动聚焦包括使用所述一对聚焦标记的分割自动聚焦。
9.一种眼科方法,该眼科方法通过使用投影到被检眼的眼底的标记来进行自动聚焦,并通过使用摄像单元来对所述眼底的眼底图像进行摄像,该眼科方法包括:
聚焦步骤,使聚焦单元进行聚焦操作;
聚焦状态确定步骤,确定由所述聚焦单元获得的聚焦状态;以及
控制步骤,根据在所述聚焦状态确定步骤中获得的确定结果来控制由眼底照明单元对所述眼底提供的照明。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眼科方法,其中,在所述聚焦确定步骤中获得的所述确定结果不大于第一阈值的情况下,通过开启所述眼底照明单元来设置所述眼底的观察状态,并且
在所述确定结果不大于第二阈值的情况下,通过关闭所述眼底照明单元来设置所述眼底的摄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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