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板豆腐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38805.7 | 申请日: | 2013-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216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金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金记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C20/02 | 分类号: | A23C20/02 |
代理公司: | 苏州铭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6 | 代理人: | 张一鸣 |
地址: | 215128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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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豆腐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豆腐,特别是一种板豆腐。
背景技术
板豆腐目前在市面比较常见,主要供应大量使用豆腐的农贸市场和团购客户,属于散装产品无严密包装,故随时间的推移,豆腐中的水分会逐步脱离豆腐内部组织结构形式而游离到豆腐外层,即常见的“出水”问题,从而影响了豆腐的保质期、质量、成本,同时也会造成客户满意度的下降。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板豆腐,解决了板豆腐因出水问题而造成的豆腐质量低下。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板豆腐,所述卤水豆腐的原料配方由下列质量百分含量的材料组成:
水 88.00%;
大豆 11.40%;
马铃薯淀粉 0.33%;
石膏 0.02%;
葡萄糖酸内酯 0.2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种板豆腐,采用最合适的材料比例,增加了板豆腐的持水性问题,减少了板豆腐在保存过程中出现的出水问题,提高大豆的出品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本发明实施例包括:一种板豆腐,所述卤水豆腐的原料配方由下列质量百分含量的材料组成:
水 88.00%;
大豆 11.40%;
马铃薯淀粉 0.33%;
石膏 0.02%;
葡萄糖酸内酯 0.25%。
本发明一种板豆腐,采用最合适的材料比例,增加了板豆腐的持水性问题,减少了板豆腐在保存过程中出现的出水问题,提高大豆的出品率。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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