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塑料判别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526139.5 | 申请日: | 2013-10-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24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1 |
| 发明(设计)人: | 山口亨;森谷直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 |
| 主分类号: | G01N21/25 | 分类号: | G01N21/25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肖华 |
| 地址: | 日本京都府京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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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塑料 判别 装置 | ||
1.一种塑料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将判别对象塑料作为样本进行保持的样本保持部;
红外分光光度计,所述红外分光光度计具有产生红外光的光源、将来自所述光源的红外光入射到保持于所述样本保持部的样本上的入射光学系统、光检测器、以及将来自所述样本的红外光引导至所述光检测器的受光光学系统;和
运算装置,所述运算装置基于所述光检测器的检测结果对所述样本的塑料种类进行判别,
所述入射光学系统的焦距比所述受光光学系统的焦距短。
2.如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塑料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样本保持部不具有用于修改样本形状的前处理的机构,就以原来的形状保持被供给的样本。
3.如权利要求2所记载的塑料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入射光学系统与所述受光光学系统构成为,使得形成于所述样本上的光检测器的像的大小与形成于所述样本上的光源的像大小相同或者比所述光源的像大。
4.如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塑料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入射光学系统与所述受光光学系统构成为,使得形成于所述样本上的光检测器的像的大小与形成于所述样本上的光源的像大小相同或者比所述光源的像大。
5.如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记载的塑料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红外分光光度计是傅里叶变换型红外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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