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钢材的电解除锈方法及其除锈产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24136.8 | 申请日: | 2013-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199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发明(设计)人: | 周泰隆;陈志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泰金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5F1/06 | 分类号: | C25F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韩蕾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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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材 电解 除锈 方法 及其 产物 | ||
1.一种钢材的电解除锈方法,其包括下列步骤:
a.提供电解处理剂,将具有生锈部的钢材置于该电解处理剂中,并进行化学电解;及
b.将电解处理剂控制于大于4.0的pH值,以使生锈部于该电解处理剂中形成沉淀物,并移除该沉淀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步骤a的钢材选自由:不锈钢及高合金钢所组成的群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步骤a的电解处理剂为盐类水溶液,该酸性盐类水溶液选自于由:硝酸钠水溶液、硫酸钠水溶液、磷酸钠水溶液、氯化钠水溶液、硫酸铵水溶液、磷酸铵、氯化铵水溶液或其组合所组成的群组。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盐类水溶液的浓度为0.1~5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步骤a的化学电解是以直接接触钢材的导电方式或非直接接触钢材的变极方式进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步骤a的化学电解的每次处理时间约为3至60秒。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步骤a的化学电解的电流密度为50至400安培/平方公寸。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步骤a的化学电解是于约0至90℃进行。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步骤b的沉淀物为氧化物或氢氧化物。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步骤b的沉淀物包含化学电解所产生的金属离子化合物。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进一步使包含沉淀物的电解处理剂形成澄清层以及沉淀层,其中沉淀物是位于沉淀层。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沉淀物是以沉降、过滤或离心法加以移除。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解除锈方法,其中澄清层以及经移除手段移除沉淀物后的澄清层被进一步回收以供作为电解处理剂重复使用。
14.一种钢材,其是经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的电解除锈方法处理。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钢材,其为不锈钢热轧盘条,该经过电解除锈之后的不锈钢热轧盘条的表面无晶界腐蚀且分布有宽度小于100μm的球面凹陷。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钢材,其为冷抽不锈钢线,该经过电解除锈之后的冷抽不锈钢线的表面不具有伸线应变痕迹。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钢材,其中冷抽不锈钢线是经过热轧再伸线的不锈钢线或经过热轧再伸线并退火的不锈钢线。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钢材,其中退火为有保护性气氛的退火、无保护性气氛的大气退火或燃气直接加热的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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