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10518089.6 | 申请日: | 2013-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7180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5 |
发明(设计)人: | 李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1 | 分类号: | G06F3/0481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张颖玲;王黎延 |
地址: | 100085***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多窗口管理 对象标识 交互对象 应用 显示区域 信息处理 转换参数 小窗口 快速编辑 全屏显示 用户体验 触发 全屏 删除 替换 | ||
1.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能够运行多个应用,以及运行多窗口管理器,所述多窗口管理器包括N个可交互对象,N为自然数;所述N个可交互对象包括与N-1个应用一一对应的N-1个第一对象标识;
在所述多窗口管理器中触发任意一个所述第一对象标识,启动所述第一对象标识所对应的应用时,确定第一转换参数;
利用所述第一转换参数对所述应用的全屏窗口进行变换,生成所述应用的小窗口,所述小窗口的显示区域小于全屏显示的显示区域;
所述方法包括:获取第一操作;
基于所述第一操作对所述N个可交互对象进行编辑,所述编辑至少包括添加、删除、替换;
其中,所述多窗口管理器的显示区域为第一显示区域,触控显示单元的其他显示区域为第二显示区域,第一显示区域与第二显示区域互不重叠,所述第二显示区域显示有M个第二对象标识,其中M为自然数;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操作对所述N个可交互对象进行编辑,包括:基于所述第一操作确定目标对象标识,所述目标对象标识为第一对象标识或第二对象标识;基于所述第一操作获取操作类型,基于所述操作类型对所确定的目标对象标标识进行编辑;其中所述操作类型包括分别与删除、替换和添加一一对应的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换参数至少为下述其中之一:参数、矩阵、参数组、参数集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N个可交互对象还包括一个添加标识;
对应地,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操作对所述N个可交互对象进行编辑,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操作确定可交互对象是所述添加标识时,调用所述电子设备的应用列表,所述应用列表包括与若干应用一一对应的第三对象标识;
获取第二操作,根据所述第二操作确定所述应用列表中的第三对象标识;
将所确定的第三对象标识添加到所述多窗口管理器中,以实现当用户从所述多窗口管理器打开该第三对象标识时,所述第三对象标识以小窗口显示,所述小窗口的显示区域小于全屏显示的显示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编辑为删除时,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操作获取操作类型,基于所述操作类型对所确定的目标对象标标识进行编辑,包括:
确定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轨迹;当所述操作轨迹的起始位置在第一显示区域内,且所述操作轨迹的终止位置在第二显示区域内时,将所确定的第一对象标识从所述第一显示区域移除,使得从所述多窗口管理器启动所述第一对象标识时,所述第一对象标识不能以小窗口模式显示,所述小窗口的显示区域小于全屏显示的显示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编辑为替换时,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操作获取操作类型,基于所述操作类型对所确定的目标对象标标识进行编辑,包括:
确定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轨迹;当所述操作轨迹的起始位置在第二显示区域内,且所述操作轨迹的终止位置在第一显示区域中的第一对象标识所在的子区域时,将所述第一对象标识从所述第一显示区域移除,并将所述第二对象标识显示在所述第一显示对象所对应的子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编辑为添加时,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操作获取操作类型,基于所述操作类型对所确定的目标对象标标识进行编辑,包括:
确定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轨迹;当所述操作轨迹的起始位置在第二显示区域内,且所述操作轨迹的终止位置在第一显示区域的空白区域时,将所述第一对象标识添加到第一显示区域,以实现用户从所述多窗口管理器运行该第二对象标识所对应的第二应用时,以小窗口显示的方式运行所述第二应用,所述小窗口的显示区域小于全屏显示的显示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N-1个对象标识的对应的N-1个当前状态信息以及N-1个保存的状态信息;
确定所述当前状态信息与对应的所述保存的状态信息不一致的P个第一对象标识,其中P为小于等于所述N-1的自然数;
根据所述P个第一对象标识的当前状态信息相应地对所述P个第一对象标识进行状态更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518089.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散热装置及电子设备
- 下一篇:终端设备以及信息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