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美白牙膏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10505.8 | 申请日: | 2013-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65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高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川 |
主分类号: | A61K8/98 | 分类号: | A61K8/98;A61K8/55;A61Q11/00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 代理人: | 刘德 |
地址: | 250023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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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牙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美白牙膏。
背景技术
目前,而一般的牙膏只能起到暂时刷干净牙齿的作用,美白效果一般,更没有保健作用。
发明内容
为解决以上技术上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美白牙膏。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措施实现的:
本发明的牙膏是由以下原料制成的,均为重量份:
珍珠1-10份,水8-25份,润湿剂15-25份,胶粘剂0.3-1.0份,磨擦剂35-44份,洗涤发泡剂1.5-3份,植酸 0.1-1.4份,甜味剂0.2-0.3份,缓冲剂0.3-0.6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美白效果明显,而且具有保健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一种美白牙膏,是由以下原料制成的,均为重量份:珍珠1-10份,水8-25份,润湿剂15-25份,胶粘剂0.3-1.0份,磨擦剂35-44份,洗涤发泡剂1.5-3份,植酸 0.1-1.4份,甜味剂0.2-0.3份,缓冲剂0.3-0.6份。
植酸化学名:肌醇六磷酸 是从植物种籽中提取的一种有机磷酸类化合物。植酸本身就是对人体有益的营养品,植酸在人体内水解产物为肌醇和磷脂,前者具有抗衰老作用,后者是人体细胞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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