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加氢烷基化催化剂的活化和使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77160.0 | 申请日: | 2013-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2174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6 |
发明(设计)人: | G·奇斯;C·L·贝克;陈诞仁;T·E·格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埃克森美孚化学专利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29/76 | 分类号: | B01J29/76;B01J37/18;C07C13/28;C07C5/11;C07C27/00;C07C39/04;C07C37/08;C07C49/403;C07C45/53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11038 | 代理人: | 夏正东 |
地址: | 美国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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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加氢 烷基化 催化剂 活化 使用方法 | ||
1.将加氢烷基化催化剂活化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a)提供含固体酸组分和氢化金属化合物的加氢烷基化催化剂前体;
(b)在氢气存在下,在小于50℃/小时的加热速率下加热催化剂前体到范围为100℃-260℃的活化温度;和
(c)在从比活化温度低50℃至活化温度的温度范围内,用氢气处理加热过的催化剂前体,其持续时间将至少一部分金属化合物还原成元素形式。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加热速率小于30℃/小时。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加热速率范围为1℃/小时-10℃/小时。
4.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活化温度范围为100℃-240℃。
5.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在步骤(b)和(c)期间,以小于250小时-1的GHSV供应氢气。
6.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在范围为10kPa-10,000kPa的氢气分压下进行处理步骤(c)。
7.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步骤(c)中的持续时间范围为0.5小时-24小时。
8.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氢化金属包括Re,Fe,Ru,Os,Co,Rh,Ir,Ni,Pd和Pt中的至少一种。
9.生产环烷基芳族化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在加氢烷基化反应器中,在有效地将至少一部分芳族化合物转化成环烷基芳族化合物的加氢烷基化条件下,使芳族化合物和氢气与使用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的方法制备的催化剂接触。
10.生产苯酚和/或环己酮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a1)提供含固体酸组分和氢化金属化合物的加氢烷基化催化剂前体;
(a2)在小于50℃/小时的加热速率下,在氢气存在下,加热该催化剂前体到范围为100℃-260℃的活化温度;
(a3)在从比活化温度低50℃至活化温度的温度范围内,用氢气处理加热过的催化剂前体,其持续时间将至少一部分金属化合物还原成元素形式;
(a)在加氢烷基化反应器中,在有效地将至少一部分苯转化成环己基苯的加氢烷基化条件下,使苯和氢气与通过含步骤(a1)-(a3)的方法制备的催化剂接触;
(b)氧化在步骤(a)中生产的至少一部分环己基苯,生产氢过氧化环己基苯;和
(c)裂解在步骤(b)中生产的至少一部分氢过氧化环己基苯,生产苯酚和环己酮。
11.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步骤(a2)中的加热速率小于30℃/小时。
12.权利要求10或11的方法,其中步骤(a2)中的加热速率范围为1℃/小时-10℃/小时。
13.权利要求10或11的方法,其中活化温度范围为100℃-240℃。
14.权利要求10或11的方法,其中在步骤(a2)和(a3)过程中以小于250小时-1的GHSV供应氢气。
15.权利要求10或11的方法,其中步骤(a3)中的持续时间为0.5小时-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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