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材料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52465.6 | 申请日: | 2013-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622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曾世通;孙世豪;李鹏;张建勋;卢斌斌;张启东;柴国壁;宗永立;刘俊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24B15/26 | 分类号: | A24B15/26;A24B15/28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10 | 代理人: | 姜振东 |
地址: | 450001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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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加热 燃烧 烟草 制品 材料 制备 方法 | ||
1.一种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材料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以下步骤:
(1)将烟叶原料用乙醇水溶液进行浸提,制备烟草提取物;
(2)浸提结束后,将溶液与烟叶分离,得到烟草提取液,将该提取液在减压条件下蒸发除去乙醇后,冷冻干燥得到固体烟草提取物;
(3)将固体烟草提取物和具有阻燃作用的金属氢氧化物颗粒混合后,加入溶剂充分分散形成粘稠状混合物,将所得到的粘稠状混合物采用滚筒干燥法进行干燥,烘干物料粉碎后得到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材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材料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中,烟叶与乙醇水溶液的质量比为1:5~1:20,乙醇水溶液的浓度为40 %~90 %,浸提温度为20 ℃~80 ℃,浸提时间为12 h~72 h。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材料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固体烟草提取物与金属氧化物的质量比为1:0.3~1:5,溶剂为水、乙醇或乙醇水溶液,溶剂与固体物料的质量比为0.5:1~3:1,金属氢氧化物颗粒的粒径为1μm~200μ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材料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中,所采用的烟叶原料是烤烟、白肋烟、香料烟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材料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具有阻燃作用的金属氢氧化物是Mg(OH)2、Al(OH)3、Fe(OH)3、Cu(OH)2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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