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环保型木器涂料用核壳乳液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441072.5 | 申请日: | 2013-09-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481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 发明(设计)人: | 李继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8F220/14 | 分类号: | C08F220/14;C08F220/18;C08F212/08;C08F220/44;C08F220/58;C08F2/24;C09D1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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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66317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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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环保 木器 涂料 用核壳 乳液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核壳乳液,具体涉及一种环保型木器漆涂料用核壳乳液。
背景技术
随着环保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低VOC或零VOC排放的新型涂料成为研发的热点,水性木器涂料的研发更为引人注目。在我国,相对于建筑乳胶漆的普遍应用,木器涂料的水性比例却远远小于建筑涂料。如果水性木器涂料能够取代或部分取代溶剂型木器涂料,其环保作用和社会经济效益是十分显著的。当前,丙烯酸乳液由于“热黏冷脆”的缺点,且含有大量的乳化剂,其耐水、耐溶剂性都不是很好,由于为了达到高硬度的特点,往往需要提高玻璃化温度,从而增加成膜助剂的使用量,而达不到低VOC的目的。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领域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环保型木器漆涂料用核壳乳液,安全环保。
本发明提供的环保型木器漆涂料用核壳乳液,其配方为:0.3-0.5%的常规乳化剂、0.3-0.5%的聚合型乳化剂、0.4-0.8%的过硫酸钠、0.03-0.05%的碳酸氢钠、14-19%的甲基丙烯酸甲酯、8-13%的苯乙烯、10-15%的丙烯酸丁酯、4-8%的丙烯腈、1.0-2.2%的官能单体、0.8-1.4%的双丙酮丙烯酰胺、55-60%的水、0.5-0.8%的氨水、0.4-0.7%的己二酸二酰肼。
本发明提供的环保型木器漆涂料用核壳乳液,其有益效果在于,采用“核/壳”聚合的技术,达到降低成膜温度,减少成膜助剂用量的目的。采用预乳化工艺和半连续种子乳液聚合的方式,制得了具有核/壳结构且性能优异的丙烯酸酯乳液,可用于环保型木器涂料,由于使用了环保型的乳化剂,使最终产品不含APEO,是环保型产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一个实施例,对本发明提供的环保型木器漆涂料用核壳乳液进行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
配方为:0.3-0.5%的常规乳化剂、0.3-0.5%的聚合型乳化剂、0.4-0.8%的过硫酸钠、0.03-0.05%的碳酸氢钠、14-19%的甲基丙烯酸甲酯、8-13%的苯乙烯、10-15%的丙烯酸丁酯、4-8%的丙烯腈、1.0-2.2%的官能单体、0.8-1.4%的双丙酮丙烯酰胺、55-60%的水、0.5-0.8%的氨水、0.4-0.7%的己二酸二酰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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