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发信号提示的对讲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32761.X | 申请日: | 2013-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678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曾庆苓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洛灵杰电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1/3827 | 分类号: | H04B1/382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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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信号 提示 对讲机 | ||
1.一种可发信号提示的对讲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1),所述的壳体(1)正面设置有显示屏幕(2),所述的显示屏幕(2)下的壳体(1)上设置有按键(3),所述的显示屏幕(2)上方的壳体(1)上设置有扬声器(4),所述的壳体(1)的底端设置有通话孔(5),所述的壳体(1)背面设置有太阳能电池,所述的壳体(1)一侧设置有一红外射灯(6),所述的红外射灯(6)内设置有电池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发信号提示的对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1)上设置有天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发信号提示的对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太阳能电池为多晶硅太阳能电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发信号提示的对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屏幕(2)采用液晶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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