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缆线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21568.6 | 申请日: | 2013-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11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发明(设计)人: | 森良彰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兰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16L3/06 | 分类号: | F16L3/06;G10G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张洋 |
地址: | 日本静冈县浜松市***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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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缆线 支架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缆线支架(cable holder),尤其涉及一种可确实地保持缆线的缆线支架。
背景技术
专利文献1中记载了一种电子乐器系统,其是将铙钹垫(cymbal pad)、中鼓垫(toms pad)、脚踏钹(hi-hat cymbal)、小鼓垫(snare pad)等各种电子打击乐器固定在管(pipe)上而成。在该电子乐器系统中所使用的管中,形成着沿长度方向而朝内侧凹陷的沟槽。与各电子打击乐器相连的缆线收纳在该沟槽的内部。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08-170644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欲解决的课题]
然而,业界期望以与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方法不同的方法来确实地保持与各电子打击乐器相连的缆线。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所述的问题而完成。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确实地保持缆线的缆线支架。
[解决课题的手段以及发明的效果]
本发明提供一种缆线支架,用来保持缆线,包括:
底座;
缆线孔,穿设于所述底座而保持所述缆线;
保持孔,穿设于所述底座而对保持物予以保持;
第一通路,形成在包围所述保持孔的所述底座的外周部,而将外部与所述保持孔之间予以连接;以及
第二通路,形成在所述保持孔与所述缆线孔之间,而将所述保持孔与所述缆线孔之间予以连接。
根据技术方案1记载的缆线支架,具有以下的效果。缆线经由第一通路、保持孔、及第二通路而导入至缆线孔中并得以保持。保持物经由第一通路而导入至保持孔中并得以保持。由此,保持在缆线孔中的缆线借由保持在保持孔中的保持物而防止向外部凸出。因此,能够确实地保持缆线。
根据技术方案2记载的缆线支架,除技术方案1记载的缆线支架的效果之外还具有以下的效果。缆线支架包括从保持孔与缆线孔之间突出到第二通路的一端侧为止的间隔壁。由此,该间隔壁成为障碍,从而能够阻止保持在缆线孔中的缆线通过第二通路。因此,能够更确实地保持缆线。
根据技术方案3记载的缆线支架,除技术方案2所述的缆线支架的效果之外还具有以下的效果。第一间隔壁从保持孔与缆线孔之间突出到第二通路的一端为止。第二间隔壁从保持孔与所述缆线孔之间突出到第二通路的另一端为止。第一间隔壁与第二间隔壁以从保持孔侧朝向缆线孔侧而相互接近的方式突出。由此,保持在缆线孔中的缆线容易沿着第一间隔壁、第二间隔壁,而朝向离开第二通路的方向被导引。由此,能够阻止缆线通过第二通路。因此,能够更确实地保持缆线。
根据技术方案4记载的缆线支架,除技术方案1或技术方案2所述的缆线支架的效果之外还具有以下的效果。第二通路的宽度构成为比第一通路的宽度窄。由此,能够阻止保持在保持孔中的保持物经由第二通路而进入缆线孔中。由此,能够借由保持在保持孔中的保持物而防止保持在缆线孔中的缆线向外部凸出。因此,能够更确实地保持缆线。
根据技术方案5记载的缆线支架,除技术方案1至技术方案4中任一技术方案所述的缆线支架的效果之外,还具有以下的效果。缆线孔比保持孔大。由此,与缆线孔比保持孔小的情况相比,能够使第一通路、第二通路难以开放。因此,能够更确实地保持缆线。
根据技术方案6记载的缆线支架,除技术方案1至技术方案5中任一技术方案所述的缆线支架的效果之外,还具有以下的效果。在包括框架、固定在框架的一个以上的电子打击乐器、及与该电子打击乐器连接的缆线的电子打击乐器组中,安装部安装在框架上。由此,通过将与电子打击乐器连接的缆线保持在缆线孔中,而能够防止缆线干扰演奏。而且,例如,如果将用以将电子打击乐器固定在框架的工具作为保持物,则能够确实地保持该工具与缆线这两者。
附图说明
图1是安装着缆线支架的电子鼓组的立体图。
图2(a)是表示连接缆线的平面图。
图2(b)是表示鼓钥匙的平面图。
图3(a)是缆线支架的平面图。
图3(b)是缆线支架的剖面图。
图4(a)是用以说明缆线支架的使用方法的图。
图4(b)是用以说明缆线支架的使用方法的图。
图4(c)是用以说明缆线支架的使用方法的图。
图5(a)是表示缆线支架的变形例的平面图。
图5(b)是表示缆线支架的另一变形例的平面图。
图5(c)是表示缆线支架的另一变形例的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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