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降低卷烟焦油量及危害性物质含量的可点燃抽吸烟草替代物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9058.5 | 申请日: | 2013-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622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陈刚;汪然;朱栋梁;李鲁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15/16 | 分类号: | A24B15/16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101 | 代理人: | 何梅生;胡东升 |
地址: | 230088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降低 卷烟 焦油 危害性 物质 含量 点燃 抽吸 烟草 替代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具有降低卷烟焦油量及危害性物质含量的可点燃抽吸烟草替代物,其特征在于,构成所述烟草替代物的各组份有以下质量百分比:
。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降低卷烟焦油量及危害性物质含量的可点燃抽吸烟草替代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草替代物厚度在0.1mm-0.12mm之间,具有柔韧性的片状或丝状物质。
3.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替代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进行:
A、按重量份称取各组份的原料放入物料池中,并加入原料总质量35-40%的水,混合均匀;
B、将步骤A所得混合物在辊压法薄片生产线上制作成烟丝状物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419058.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