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复配杀虫剂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2936.0 | 申请日: | 2013-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938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8 |
发明(设计)人: | 薛列驹 | 申请(专利权)人: | 薛列驹 |
主分类号: | A01N47/40 | 分类号: | A01N47/40;A01P7/04;A01N4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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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264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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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杀虫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复配杀虫剂。
背景技术
啶虫脒是一种新型广谱且具有一定杀螨活性的杀虫剂,其作用方式为土壤和枝叶的系统杀虫剂。广泛用于水稻,尤其蔬菜、果树、茶叶的蚜虫、飞虱、蓟马、部分鳞翅目害虫等的防治。
除虫脲是一种特异性低毒杀虫剂,属苯甲酰类,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通过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使幼虫在蜕皮时不能形成新表皮、虫体成畸形而死亡,但药效缓慢。该药对鳞翅目害虫有特效。使用安全,对鱼、蜜蜂及天敌无不良影响。
上述两种杀虫剂单一使用时,药效防治范围小,为增加药效,必须增加用药次数,增加农本,持效期短,农作物农药残留量大。因此,急需一种新的技术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这一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啶虫脒和除虫脲的复配杀虫剂。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复配杀虫剂,其有效成分为啶虫脒和除虫脲,所述啶虫脒与除虫脲成分的重量比为:10:1~1:10。
所述啶虫脒与除虫脲成分的重量比为:3:2。
所述啶虫脒和除虫脲的质量浓度均为20%。
本发明的优点是:能有效扩杀虫普,增加防治范围可以一次用药防治多种害虫,也可以减小抗性的产生,并且可以延长持效期,可以减少用药次数,降低农本,减少农作物农药残留量。
具体实施方式
下述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但并不能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的复配杀虫剂,该杀虫剂的有效成分为20%啶虫脒和20%除虫脲,啶虫脒和除虫脲成分的重量比为:10:1。
实施例2
本发明的复配杀虫剂,该杀虫剂的有效成分为20%啶虫脒和20%除虫脲,啶虫脒和除虫脲成分的重量比为:1:1。
实施例3
本发明的复配杀虫剂,该杀虫剂的有效成分为20%啶虫脒和20%除虫脲,啶虫脒和除虫脲成分的重量比为:3:2。
实施例4
本发明的复配杀虫剂,该杀虫剂的有效成分为20%啶虫脒和20%除虫脲,啶虫脒和除虫脲成分的重量比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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