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资源再利用的动物尸体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0304.0 | 申请日: | 2013-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955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8 |
发明(设计)人: | 何玉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玉萍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施春花;翟羽 |
地址: | 201102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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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资源 再利用 动物 尸体 处理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动物尸体的处理方法,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可资源再利用的动物尸体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由于黄浦江及其上游水域出现大量漂浮死猪,使得黄浦江被人们戏称为“排骨汤”,目前打捞出的近万头死猪已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一事件使得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备受关注。
目前常规的动物尸体处理方法包括深埋法、焚烧法和高温高压法。深埋法是将动物尸体在野外或疫情发生地当地挖坑填埋,掩埋地点的选择以发病场内的土地为原则,所选择的地点应在地形允许下尽可能接近感染地区。深埋法具有以下技术弊端:一是容易污染地下水源;二是因雨淋、洪水原因,腐烂动物尸体可能又暴露野外;三是可能被唯利是图者盗取盈利。焚烧法是将动物尸体放在特定的装置内以高温方式处理而化成灰烬。焚烧法具有以下技术弊端:一是投入大;二是运营成本高;三是处理能力有限;四是产生有害气体需要再处理。高温高压法是通过高温高压将动物尸体、组织变成普通垃圾,然后再进一步处理。高温高压法具有以下技术弊端:一是工艺环节多,废水不能直接排放,需要再处理。二是病死的动物肉骨粉回收用作饲料风险太大。
目前碱降解法逐渐被大家采用,发明专利申请“一种处理染疫动物尸体的化学法”(申请号为CN201010136356.X)公开了一种利用在适当高温下的碱性水解反应,将传染性微生物以及动物体体内的蛋白质、核酸、所有细胞和组织的脂类,转化为具有小肽、氨基酸、糖、肥皂和电解质的无菌水溶液的方法。但是其水解之后的产物具有强碱性,既不环保也不利于资源回收再利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资源再利用的动物尸体处理方法。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公开以下技术方案:可资源再利用的动物尸体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动物尸体放入容器内,所述动物尸体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进行分割,向容器内加水至浸没动物尸体;
(2)向容器中加碱,加碱量最少为步骤(1)中加水量的10%,最多为形成碱饱和溶液,边加边搅拌;
(3)维持系统温度在30~80℃,并封闭容器,采用搅拌器材每隔一段时间对其进行搅拌,反应至动物尸体全部降解反应完全;
(4)除油,收集上层浮油,直至在水溶液中观察不到油状物存在;
(5)调节pH,采用酸对溶液调节其pH,使溶液pH在3~10之间;
(6)滤渣,分离液体与骨渣,液体可资源再利用。
选用酸和碱时,酸碱的种类和加入量都是关键因素。考虑到液体的再回收,必须选用无残留且不需再次处理的酸和碱,同时也要考虑动物尸体反应彻底。比如常用的生石灰由于产生的钙残留土质,不利于作为肥料,所以不能选择,硫酸的硫元素也有残留,不利于作为肥料再利用,所以也不能使用。
作为一个优选方案,步骤(2)中所述碱为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中的一种或几种。
作为一个优选方案,步骤(5)中所述酸为磷酸、柠檬酸中的一种或几种。
作为一个优选方案,步骤(1)中所述加水质量为动物尸体质量的50%—250%。
作为一个优选方案,步骤(5)中所述溶液pH在5~9之间。
作为一个优选方案,步骤(3)中所述反应时间为5~40小时。
作为一个优选方案,步骤(3)反应时若明显胀气,则将气体用软管排至预装有硫酸溶液的玻璃瓶。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对动物尸体进行碱解处理,使蛋白质、脂肪等高分子物质降解为氨基酸、糖、油脂类等物质,再通过酸碱调合,最终成为有机液体,可直接用作饲料(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肥料(有机肥料、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等),达到了灭菌、减量、环保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下述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实验方法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常规方法。下述实施例中所用的材料、试剂等,如无特殊说明,均可从商业途径得到。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可资源再利用的动物尸体处理方法
(1)将动物尸体放入容器内,所述动物尸体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进行分割,向容器内加水至浸没动物尸体,加水质量为动物尸体质量的50%—250%;
(2)向容器中加氢氧化钠至形成碱饱和溶液,边加边搅拌,加碱量为步骤(1)中所述加水质量的10%至形成碱饱和溶液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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