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采用指纹电子认证的安防手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06964.1 | 申请日: | 2013-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271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发明(设计)人: | 李晓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学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G06K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50016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经济***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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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采用 指纹 电子 认证 手机 | ||
1.采用指纹电子认证的安防手机,包括手机处理芯片、指纹存储器、接收指令信息存储器、指纹识别器和无线收发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存储器、接收指令信息存储器、指纹识别器和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手机处理芯片连接 ;
无线收发模块接收指令发送终端发来的指令信息,并暂存在接收指令信息存储器内 ,指纹识别器接将采集到的指纹数据发送给手机处理芯片 ;
手机处理芯片调取指纹存储器中的指纹数据,并与指纹识别器发送来的指纹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匹配成功,则通过无线收发模块发送确认信息给指令发送终端,否则,发出警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指纹电子认证的安防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收发模块为 GPRS 模块、3G 模块、WIFI 模块或蓝牙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指纹电子认证的安防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指令发送终端为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器、考勤服务器或公交支付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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