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72321.X | 申请日: | 2013-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74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刘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3F3/04 | 分类号: | E03F3/04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04 | 代理人: | 殷红梅 |
地址: | 214072 江苏省无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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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水管道 内衬 局部 修复 结构 | ||
1. 一种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其特征是:包括钢内衬短管(1)、聚胺脂密灌浆(2)、石棉油麻丝填充抹带(3)、快干水泥倒角(4)、管内向外注浆管(7);所述钢内衬短管(1)设在待修管道(5)内,在待修管道(5)与钢内衬短管(1)两侧缝隙处,用石棉油麻丝填充抹带(3)将接口嵌实密封,再用快干水泥倒角(4)粉刷,待修管道(5)与钢内衬短管(1)间用聚胺脂密灌浆(2)填充密实;在待修管道(5)内纵向接口处两侧环向断面设注浆孔,所述注浆孔内插入管内向外钻孔注浆管(7),通过管内向外注浆管(7)由管内向外注浆,加固管道外围土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其特征是: 所述钢内衬短管(1)采用普通钢板卷制或采用成品钢管。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其特征是:所述钢内衬短管(1)材质采用普通碳钢或不锈钢材料制成,当采用普通碳钢材料时需做防腐处理,防腐采用环氧锌漆底层加环氧煤沥青涂料面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其特征是:所述
钢内衬短管(1)为分体式,采用三块钢板均分设置在待修管道(5)内,通过固定螺栓(6)进行拼装固定或在管内拼装焊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其特征是:所述
钢内衬短管(1)外径根据待修管道(5)接口错位后的有效内径确定。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其特征是:所述
钢内衬短管(1)的壁厚为8~12mm;钢内衬短管(1)的长度为300~500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其特征是:所述
注浆孔为4-5个;注浆孔孔径为Ф3-5c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其特征是:所述
管内向外钻孔注浆管(7)长度为40~6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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