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摄像牙科手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55454.6 | 申请日: | 2013-08-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673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25 |
发明(设计)人: | 李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陕西逸夫美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1/00 | 分类号: | A61C1/00;A61B1/24 |
代理公司: | 西安吉盛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108 | 代理人: | 潘宪曾 |
地址: | 710000 陕西省西安***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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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摄像 牙科 手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牙科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摄像牙科手机。
背景技术
牙科手机是牙医从事补牙、洗牙的必备工具,目前市面上的牙科手机几乎没有摄像的功能,所以不便于远程指导和收集手术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设计一种能够全程摄影的牙科手机以解决背景技术中的不足。
为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摄像牙科手机,包括手柄和安装在手柄一端的机头,手柄内部包括与机头连接的进气管道和排气管道,其特殊之处在于,所述机头上设有带摄像头的无影灯,摄像头均匀分布于无影灯灯架四周,手柄末端连接一微型液晶显示器。
上述的摄像头通过转轴与所述无影灯灯架连接。
上述无影灯灯架是圆形的。
上述无影灯灯架与摄像头外部均设有透明防水罩。
本发明提供的牙科手机,一是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摄录手术的全过程,客观反映手术现场,弥补了书面记录手术过程的不足;二是便于操作者对口腔内部环境实时掌握,便于操作,三是可外接显示器进行同步播放,便于学术交流及教学。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可摄像牙科手机结构示意图。
图2是摄像头、无影灯及灯架的位置结构图
图中:1、机头;2、手柄;3、数据传输线;4、排气管道;5、进气管道;6、液晶显示器;7、无影灯;8、车针;9、连接线;10、摄像头;11、无影灯;12、无影灯灯架。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所示为一种可摄像的牙科手机,包括手柄2和安装在手柄2一端的机头1,手柄2内部包括与机头1连接的进气管道5和排气管道4,机头1上设有带摄像头10的无影灯7,摄像头10均匀分布于无影灯灯架12四周,手柄2末端连接一微型液晶显示器6。该牙科手机通过摄像头10及微型液晶显示器6可同步播放操作过程和画面,便于客观反映手术过程,弥补了书面记录手术过程的不足,便于操作者对口腔内部环境实时掌握,便于操作,便于学术交流及教学。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中,将摄像头10通过转轴与无影灯灯架12连接,可以随时调整摄像头10的角度,有利于取得最佳的画面。为了方便摄像头10的角度的调整,本实施例中将无影灯灯架12设计成圆形的,使得过度和调整更顺滑。
为了防止操作过程中,摄像头10进水,本实施例特在无影灯灯架12与摄像头10外部均设有透明防水罩。
在进行牙科手术时,牙科手机启动后,手机内部个个线路接通,摄像头10开始拍摄手术过程,拍摄画面通过数据传输线3传输到微型液晶显示器6,图1中还包括供电的连接线9。
以上例举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举例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凡是与本发明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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