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梯自救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33382.5 | 申请日: | 2013-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408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11 |
发明(设计)人: | 姚泽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校 |
主分类号: | B66B13/02 | 分类号: | B66B1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 代理人: | 竺路玲 |
地址: | 201315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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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梯 自救 装置 | ||
1.一种电梯自救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板手板,所述第一板手板具有一螺纹孔;
第二板手板,所述第二扳手板具有一螺纹孔;以及,
螺杆部件,所述螺杆部件具有一摇杆,所述摇杆在所述螺杆部件的中间位置,形成一体成型的结构,所述螺杆部件的两端与所述第一扳手的螺纹孔和所述第二扳手板的螺纹孔分别连接。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电梯自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扳手板包括撬门板、连接板,所述撬门板与连接板为一体成型的结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电梯自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扳手板包括撬门板、连接板,所述撬门板与连接板为一体成型的结构。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电梯自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扳手板为金属制成。
5.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电梯自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扳手板为金属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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