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的便携式工作器具在审
申请号: | 201310281179.8 | 申请日: | 2013-07-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22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2 |
发明(设计)人: | A.翁特曼;M.迈尔;A.哈默斯米特;C.伦茨;J.门策尔;I.施奈德;J.卢茨;J.克勒克;H.曼格;D.汉佩;D.克雷齐希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德烈亚斯·斯蒂尔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K7/02 | 分类号: | H02K7/02;A01G3/053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陈浩然;杨国治 |
地址: | 德国魏***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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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工作 器具 | ||
1. 一种带有壳体和工作工具(100)的便携式工作器具,该工作工具通过传动机构(15)由电马达(40)来驱动,其中,在所述电马达(40)与所述传动机构(15)之间布置有围绕回转轴线(34)回转的飞轮(33),该飞轮与带有驱动齿轮(30)的、凸入到传动室(31)中的从动轴(32)抗扭地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轴(32)和所述飞轮(33)通过两个支承架(35,36)支承在壳体(2)中,所述飞轮(33)的回转轴线(34)和所述电马达(40)的马达轴(42)处于彼此同轴且所述电马达(40)的马达轴(42)抗扭地与所述飞轮(33)相连接,其中,此外,所述电马达(40)在所述壳体(2)中仅通过转矩支撑物(90)来固定。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架(35,36)在所述马达轴(42)的方向上彼此放置成带有间距(a)。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轴(42)沿轴向不易脱离地与所述飞轮(33)相连接。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轴(42)插入到所述飞轮(33)的居中的轮毂(43)中。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转矩支撑物(90)由所述电马达(40)的支承板(50)形成,该支承板抗扭地固定在所述壳体(2)中。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承板(50)的周向边缘(51)中构造有凹部(52,53),所述壳体(2)的突出部(48)凸入到该凹部中。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50)由弹性材料构成。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50)布置在所述电马达(40)与所述飞轮(33)之间。
9.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50)固定在所述电马达(40)的端侧(49)上。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轮(33)在所述从动轴(32)与所述电马达(40)的马达轴(42)之间形成传递转矩的连接元件。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轮(33)容纳在构造在所述壳体(2)中的回转室(37)中,以及所述传动机构(15)容纳在构造在所述壳体(2)中的传动室(31)中。
12. 根据权利要求5和1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50)形成使所述回转室(37)相对于所述电马达(40)隔开的壁。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室(37)设置在所述壳体(2)的基架(25)中,其中,所述回转室(37)的周向壁(38)至少部分地一件式地构造在所述基架(25)处。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周向壁(38)通过第一壁区段构造在所述基架(25)处而所述周向壁(38)的第二壁区段(39)构造在分隔的壳体件(8)处,该壳体件布置在所述电马达(40)的背对所述飞轮(33)的端部处。
15.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支承架(36)由布置在所述回转室(37)的底部中的支承(46)形成且所述支承(46)使所述回转室(37)相对于所述传动室(31)封闭。
16.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另一支承架(87)由保持在盖板(29)中的支承(88)形成,该盖板固定在所述基架(25)处。
1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工具(100)为往复式行进的切割刀具(4,5),其中,所述切割刀具(4,5)确定切割平面(6)并且所述电马达(40)的马达轴(42)处在所述切割平面(6)中。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轴(42)垂直地处在所述切割平面(6)上。
1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15)的主旋转轴线(23)和所述飞轮(33)的回转轴线(34)处于彼此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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