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多功能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66466.1 | 申请日: | 2013-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482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陈传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第二小学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 代理人: | 竺路玲 |
地址: | 20130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多功能 筷子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筷子,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筷子。
背景技术
筷子是我国的传统餐具,在日本、韩国及其他地区应用也较为广泛,但是筷子具有的功能相对单一,通常只具有夹取食物的功能,无其他附属功能,如要实现叉取食物,切割食物,只能借助相应的餐具,会带来不便和浪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以上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多功能筷子。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多功能筷子,包括筷子的本体,所述的本体包括上本体、中本体和下本体,所述的上本体为上端密封下端开口的空心管形,所述的下本体为下端密封上端开口的空心管形,所述的上本体、中本体和下本体之间通过螺纹连接,其中,所述的中本体上端设有刀,中本体下端设有叉。
所述的中本体为空心管状,还可以是实心柱状。
所述的下本体下端为圆头,也可以为尖头。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筷子同时具备夹、叉、切割食物的功能,而且上本体、中本体和下本体连接在一起时,外观与一般的筷子无异,携带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本体,2-中本体,3-下本体,2-1-刀,2-3-叉。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多功能筷子,包括筷子的本体,本体包括上本体1、中本体2和下本体3,上本体1为上端密封下端开口的空心管形,下本体3为下端密封上端开口的空心管形,上本体、中本体和下本体之间通过螺纹连接,其中,中本体2上端设有刀2-1,中本体2下端设有叉2-2。
中本体2为空心管状,还可以是实心柱状。
下本体3下端为圆头,也可以为尖头。
以上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作为范例,本发明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该实用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发明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第二小学,未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第二小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26646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正方形多嘴挂勾吸盘
- 下一篇:一种带书柜的可散热护眼书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