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电力检修的照明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310246228.4 | 申请日: | 2013-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357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24 |
发明(设计)人: | 何述;李懿山;尹伟;雷环宇;李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21/26 | 分类号: | F21V21/26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谭新民;梁田 |
地址: | 100032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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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力 检修 照明 装置 | ||
1.用于电力检修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圆台(3)、两根支撑杆(5)及探照灯,所述圆台(3)设置在底座(1)上,所述圆台(3)上设有两道贯穿圆台(3)的条形孔(4),两根支撑杆(5)的下端均设有螺纹,且两根支撑杆(5)各自穿过圆台(3)上的一道条形孔(4),两根支撑杆(5)位于圆台(3)上方的部分均设有挡片(8),两根支撑杆(5)的下端均套接有与支撑杆(5)相配合的螺母,所述探照灯通过两根支撑杆(5)固定在圆台(3)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力检修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探照灯包括灯罩(6)和灯泡(7),所述灯罩(6)呈喇叭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力检修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条形孔(4)呈圆弧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电力检修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条形孔(4)的长度大于圆台(3)的圆弧长度的1/3,且条形孔(4)的长度小于圆台(3)的圆弧长度的1/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力检修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中心柱(2),所述中心柱(2)位于底座(1)与圆台(2)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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