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尤其是机动车前照灯有效
| 申请号: | 201310228462.4 | 申请日: | 2013-06-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8655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8 |
| 发明(设计)人: | 奥拉夫·罗特施泰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19/04 | 分类号: | F21V19/04;F21V7/10;F21W101/02;F21W101/1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11326 | 代理人: | 汪勤 |
| 地址: | 德国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照明 装置 尤其是 机动 车前 | ||
1.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12),包括用于使由光源(16)发出的光集束的反射器(14),其中,在反射器(14)的背面上设有用于光源(16)的紧固区段,该反射器的紧固区段带有用于容纳光源(16)的至少一部分的开口(24),并且其中,在反射器(14)上设有带有编码凸起(62)的支承区段(46),使得光源(16)在插入位置中能沿着反射器(14)的纵轴线(42)插入开口(24)中并且通过转动能卡口式地运动到固定位置中,在该固定位置中编码凸起(62)从后面嵌接光源的固定区段,其中,设有弹簧(68),该弹簧在固定位置中克服弹力而预紧,使得光源(16)被弹簧(68)在开口(24)中沿径向加载抵靠到反射器的紧固区段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68)设置在用于引导弹簧(68)的导向凹槽(70)中,使得该弹簧能从平衡位置运动到张紧位置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68)设置成使得该弹簧能通过光源(16)从插入位置到固定位置中的转动运动到其张紧位置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凹槽(70)设置成横向于纵轴线(42)、与开口(24)相切地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凹槽(70)横向于纵轴线(42)地具有两个至少部分地平行于开口(24)的切面延伸的侧面(72、7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68)构成为弓架状的,其中,所述弹簧(68)具有从一铰接区段(74)连接的弓架区段(76、78),其中上面的弓架区段(76)在平衡位置中贴靠在径向外侧的侧面(72)上,并且下面的弓架区段(78)贴靠在相对于径向内侧的侧面(73)倾斜延伸的斜面(80)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68)的嵌接区段(66)在插入位置中设置在光源(16)的固定区段之间,使得所述弹簧(68)在光源(16)转动时与开口(24)相切地在导向凹槽(70)中移动到张紧位置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在光源(16)转动时对嵌接区段(66)加载的光源的固定区段在径向外部具有按压点(92),该按压点在转动时在圆形轨迹上运动并且抵靠下面的弓架区段(78)起作用,使得弹簧(68)的下面的弓架区段(78)相对于上面的弓架区段(76)预紧,使得光源(16)被加载抵靠到反射器的紧固区段上。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凹槽(70)具有一横向于所述两个侧面(72、73)延伸的止挡区段(90),使得弹簧(68)的上面的弓架区段(76)在张紧位置中挡靠在止挡区段(90)上。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68)的嵌接区段(66)在平衡位置中至少局部平行于光源的固定区段的贴靠面(82)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的嵌接区段(66)离贴靠面(82)以0.01mm至0.5mm的距离延伸。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的嵌接区段(66)离贴靠面(82)以0.1mm的距离延伸。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的紧固区段在开口(24)中具有两个削平的、平行于开口(24)的切面延伸的支撑面(96),使得光源(16)在固定位置中支撑在支撑面(96)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承区段(46)上设置有弹簧元件(48),使得所述弹簧元件(48)对支承区段(46)或光源(16)沿轴向朝向反射器(14)加载。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是机动车前照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未经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228462.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能够消除IgG干扰的IgM检测试纸条
- 下一篇:气相色谱分析仪的进样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