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的混纺纱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94427.5 | 申请日: | 2013-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434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杨广泽;吉宜军;乐荣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2G3/04 | 分类号: | D02G3/04 |
代理公司: |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 代理人: | 卢霞 |
地址: | 2266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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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竹纤维 亚麻 纤维 醋酸纤维 混纺纱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的混纺纱,属于纺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混纺纱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纤维纺成的纱,如麻/棉、毛/棉、毛/麻/绢、涤/棉、涤/毛等等,打破了原来的棉、麻、毛、丝、化纤之间的界限,能够弥补单一某种纺织材料的不足,体现各组分纤维的优越性,以改善织物的服用功能,扩大适用范围。
现有的混纺纱种类较少,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的混纺纱。
本发明的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竹纤维30-40重量份、亚麻纤维30-40重量份和醋酸纤维20-30重量份。
所述的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竹纤维35重量份、亚麻纤维35重量份和醋酸纤维25重量份。
本发明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本发明的混纺纱将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特点互补,发挥三者的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竹纤维30重量份、亚麻纤维40重量份和醋酸纤维30重量份。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竹纤维40重量份、亚麻纤维30重量份和醋酸纤维20重量份。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竹纤维、亚麻纤维和醋酸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竹纤维35重量份、亚麻纤维35重量份和醋酸纤维25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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