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稻田除草组合物及其制剂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191983.7 | 申请日: | 2013-05-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224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31 |
| 发明(设计)人: | 王洲;卢桂鲜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保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P13/00;A01N37/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赵青朵;李玉秋 |
| 地址: | 451100 河南省郑州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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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稻田 除草 组合 及其 制剂 |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嘧苯胺磺隆与丁草胺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嘧苯胺磺隆与丁草胺的重量比为1:9~2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嘧苯胺磺隆与丁草胺的重量比为1:12~1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嘧苯胺磺隆与丁草胺的重量比为1:15。
5.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除草组合物在防治稻田杂草中的应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稻田杂草为野慈姑、泽泻、鸭舌草、雨久花或稻稗。
7.一种稻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除草组合物和农药制剂上可以接受的辅料组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除草组合物占所述除草剂的重量百分比为1%~80%。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的剂型为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或悬乳剂。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悬乳剂中,所述除草组合物占所述除草剂的重量百分比为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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