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频信号传输设备及其传输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49763.8 | 申请日: | 2013-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694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8 |
发明(设计)人: | 徐校锋;林进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0 | 分类号: | H04N7/10;H04N7/26;G09G5/00;G09G3/36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林伟斌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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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信号 传输 设备 及其 方法 | ||
1.一种视频信号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图像处理器、输出接口、输入接口、拼接屏AD板和显示屏,所述的图像处理器包括解码器、与解码器连接的发送器,解码器与视频信号连接,解码器连接发送器,发送器连接输出接口;输出接口通过线路连接输入接口;所述的拼接屏AD板包括接收器、与接收器连接的AD板图形处理器,接收器连接输入接口,AD板图形处理器连接显示屏;所述的输出接口与输入接口之间的连接线路为超五类双绞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频信号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输出接口和输入接口为RJ45接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频信号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图像处理器还包括第一以太网交换模块,第一以太网交换模块与发送器连接;所述的拼接屏AD板还包括第二以太网交换模块,第二以太网交换模块与接收器连接。
4.一种视频信号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视频信号传输设备,包括以下步骤:
S1. 解码器接收视频信号并将视频信号转换为数字格式信号,数字格式信号输送至发送器,发送器将数字格式信号压缩打包后输送至输出接口;
S2. 数字格式信号通过超五类双绞线传送至拼接屏AD板的接收器,接收器对收到的数字格式信号进行解压,恢复可用的视频信号,可用的视频信号经过AD板图形处理器处理后在显示屏上显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视频信号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S1中第一以太网交换模块将以太网数据输送至发送器,发送器将数字格式信号和以太网数据信号一起压缩打包后输送至输出接口,所述的步骤S2中,接收器对收到的数字格式信号和以太网数据信号进行解压,恢复可用的视频信号,可用的视频信号经过AD板图形处理器处理后在显示屏上显示,而以太网数据输送至第二以太网交换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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