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生产聚酯的催化剂、该用于生产聚酯的催化剂的用途及使用该催化剂获得的聚酯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20807.4 | 申请日: | 2007-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146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布里吉塔·欧图 | 申请(专利权)人: | 鲁奇吉玛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G63/85 | 分类号: | C08G63/85;C08G63/82;C08G63/183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德国法***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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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生产 聚酯 催化剂 用途 使用 获得 | ||
1.一种用于聚酯生产的催化剂,其包含:
至少一种钛化合物以及含硫硅酸盐,
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具有400m2/g以上的比表面积的基质材料,
其中所述基质材料选自粘土和活性炭的混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其中包含两种钛化合物。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含硫硅酸盐是铝硅酸盐。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进一步包含乙二醇。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1至30ppm的钛。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钛化合物选自原钛酸四正丁酯、钛酸四异丙酯及其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含硫硅酸盐和钛在组合物中以1:1至2:1的重量比存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粘土相对于钛以0.5至2.0:1的重量比存在。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活性炭相对于钛以0.01至0.1:1的重量比存在。
10.一种用于生产聚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作为催化剂组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缩聚态前加入所述催化剂组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中进一步使用含磷稳定剂。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磷稳定剂是在加入催化剂组合物之前、之后或同时掺入。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催化剂组合物用于固态缩聚。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待生产的聚酯是PET。
16.一种将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用于生产聚酯的用途。
17.一种聚酯,其通过使用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生产。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聚酯,其中所述聚酯是PET。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聚酯,其用于且适合于生产瓶子、膜、箔、纤维材料和工业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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