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生物质气化炉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20155.4 | 申请日: | 2013-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52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张守军;鲁万宝;赵成武;胡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德博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58 | 分类号: | C10J3/5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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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物 气化 | ||
1.一种生物质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炉由内筒体、外筒体和灰室组成;所述内筒体由储料室、喉口和直段组成,外筒体侧壁上部安装若干个燃气出口,灰室底部安装螺旋输送机和排灰管组成的排灰装置;所述储料室作为生物质的干燥区,温度为80~300℃;喉口为生物质的热解、气化区,温度为500~700℃;直段作为部分氧化、焦油裂解和二次反应区,其中直段中上部温度为700~1100℃、中下部温度为600~1000℃;一次空气和二次空分别由储料室顶部和二次空气管加入,生物质自储料区顶部加入,生物质与空气在内筒体内与发生热化学反应,生成的燃气在引风机的负压抽送作用下依次经灰室、内筒体和外筒体间的间隙、燃气排出管后排出气化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炉,其特征在于储料室截面为矩形,储料室的高度与直段高度的比值大于等于1,储料区截面积与直段截面积的比值大于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炉,其特征在于燃气排出管的个数大于等于2,燃气排出管安装于外筒体侧壁上部的两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炉,其特征在于螺旋输送机的个数至少为2个,每个螺旋输送机上设置至少2个排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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